湖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一般指本詞條

湖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省外事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和省直各部門開展僑務、引智、港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
  • 行政區域湖北省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公開指南,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省委和省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擬訂本省外事、僑務、引智、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負責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省外事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和省直各部門開展僑務、引智、港澳工作。
(二)審核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省委或省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引智、港澳檔案,承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地方現職正、副省級人員和中央現職副部級及其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批本省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出境)和邀請國外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本省正、副廳(局)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並按規定報批,為上述出國(境)人員出具出國(境)任務批件,並辦理護照、簽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三)負責接待來本省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本省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負責接待港澳地區來本省訪問的重要客人,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省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
(四)負責外國駐本省領事機構的管理、交涉事宜,統籌安排和管理本省各地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管理為外國領事館服務的機構,辦理和參與境內涉外案件的對外交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負責處置境外涉鄂突發事件,保護境外本省中國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省內涉外突發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務以及關係國家安全問題的有關涉外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對重大外事違規違紀事件的處理意見,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鄂活動的管理和省內民間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來鄂採訪的外國記者和外國駐鄂新聞機構及常駐記者事務,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僑務教育工作。
(五)負責開展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處涉僑突發事件和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接待服務和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對各地、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所開展的華僑和華人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六)負責依法保護本省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海外僑胞、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和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主管全省華僑捐贈、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各項政策落實和僑務扶貧工作,承辦需請省領導會見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本省對華僑華人的文化交流及對外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負責本省聘請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省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項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負責香港、澳門有關情況的調研工作,提出有關建議,負責本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高層人士之間的交往、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本省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促進、協調本省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各個領域的合作交流,參與本省企業和中資機構在香港、澳門的有關協調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鄂新聞機構和記者事務,負責協調港澳同胞在鄂的權益保護工作。
(九)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管理湖北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指導本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指導所屬學(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獲得本單位政務信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實現依法行政,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等檔案,結合本辦實際,特編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詳見本單位編制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信息港”入口網站上查閱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秘書處及有關業務處室現場查閱。
(二)公開形式
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同時還採取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遲於信息生成後1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省外事僑務辦公室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部門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秘書處。
(三)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人填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即可。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本辦秘書處,當面提出申請。
(4)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2、申請處理
(1)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或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予以登記並出具回執。
(3)答覆。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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