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決議

1998年6月4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決議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8.06.04
  • 實施時間:1998.06.04
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情況報告》。會議認為,自1994年以來,我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由於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果,為促進我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保持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為了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特作如下決議:
一、大力發展經濟,積極擴大就業門路。各級政府要採取得力措施,重視經濟成長結構的調整和效益的提高,搞活國有經濟,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等多種所有制經濟,加快發展第三產業,開闢新的就業門路。同時,要本著積極穩妥、量力而行、突出重點的原則,加強對職工下崗分流的巨觀調控,使之與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促進社會穩定。
二、積極培育勞動力市場,促進下崗職工合理流動。要加大再就業培訓力度,落實培訓的責任單位、計畫和經費,注重培訓的實用性,幫助下崗職工掌握新的職業技能,提高他們實現再就業的能力;加大宣傳力度,促進全社會樹立適應市場經濟的用人觀和擇業觀。同時,要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儘快實現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
三、建立健全再就業服務體系,幫助下崗職工儘快實現再就業。有下崗職工的國有企業要儘快建立再就業服務機構,對本企業下崗職工負責,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組織下崗職工參加轉崗培訓,幫助其實現再就業。
四、確保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落實到位。政府、企業、社會要按照各負擔三分之一的辦法,積極籌措資金。政府承擔部分,列入預算,確保落實;企業要千方百計保證自身負擔資金的到位,確有困難的,政府應給予支持;社會承擔部分,要按有關政策籌措到位。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要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給下崗職工。
五、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務必把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作為一項頭等大事抓緊抓好,列入年度考核目標,做到責任落實、政策落實、資金落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要轉變工作作風,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滿腔熱情、極端負責地抓好這項工作,完善和落實有關具體措施。
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進一步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全省上下要齊心協力,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為我省改革、發展和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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