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98年省級財政決算的決議

1999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98年省級財政決算的決議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9.27
  • 實施時間:1999.09.27
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廳長童道友受省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1998年省級財政決算情況的報告》,經過審議並根據省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級決算,批准省財政廳廳長童道友所作的《關於1998年省級財政決算情況的報告》。
會議認為,1998年省級預算執行總的情況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財稅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政策,深化財稅改革,積極組織收入,在大災之年較好地完成了年度財政預算,基本滿足了重點支出和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會議同意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依法理財治稅,積極組織財政收入,嚴格按預算安排支出,加大財政監管力度,嚴肅財經紀律,為圓滿完成1999年財政預算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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