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水務局

湄潭縣水務局

湄潭縣水務局是湄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付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湄潭縣水務局
  • 辦公地址:湄潭縣湄江街道雙擁路48號
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等工作;
2、承擔局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統戰、殘疾人、旅遊、機關內部管理、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發展、計畫生育等工作,並負責以上各項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3、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目標管理、退休幹部管理、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
4、負責聯繫縣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5、負責縣人大、政協等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和省、市水利考核評價工作資料的收集匯總;
6、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二)財務室
1、負責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2、負責國家專項資金、基金、行政事業收費等非稅收入的統收、入庫管理、資金的核算、使用監督管理,並負責建設項目的財務竣工決算;
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財務收支計畫,編制會計報表;
4、負責資金使用監管方面的統計報送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資工作;
5、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三)規劃設計管理站
1、負責依法組織編制全縣水利行業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並按程式審查報批;
2、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施工圖設計等並按程式審查報批;
3、負責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貫徹執行水利行業規程規範,並負責組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
4、負責指導並受理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資格申報初審,並對在我縣從事水利勘察設計單位的經營服務行為進行管理和服務;
5、負責建立健全縣水利水電專家組工作制度,並組織對接專家開展技術諮詢工作,把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技術關;
6、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涉農資金監管統計、重大項目建設統計、水利年報統計等工作;
7、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工作。
(四)城鄉供水管理站
1、負責貫徹落實《城市供水條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指導城鄉供水、節約用水和飲水安全相關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城鄉供水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
3、指導全縣城鄉供水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維護、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城鎮供水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負責全過程監管、竣工驗收備案;
5、負責監督管理城鎮供水設施的達標運行,指導企業做好城鎮節約用水工作;
6、負責協調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工作;
7、負責省城鄉供水工作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8、負責供水方面的統計報送工作;
9、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城鎮排水管理站
1、負責貫徹落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指導城鎮排水規範化建設和污水達標排放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城鎮排水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
3、指導全縣城鎮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維護、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城鎮排水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負責全過程監管、竣工驗收備案;
5、負責監督管理城鎮排水設施的達標運行,指導企業做好城鎮污水收集處理達標排放;
6、負責協調城鎮排水價格管理工作;
7、負責省市污水收集處理工作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8、負責排水方面的統計報送工作;
9、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站
1、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質量管理條例》和水利行業有關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指導和監督全縣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指導並建立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管理制度體系,督促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體系;
3、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文明施工、質量監督管理和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4、負責完成縣安委會和上級質量安全監管部門交辦的工作,及時填報安全生產報表,並負責縣安全生產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5、負責查處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並對違反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要求的行為進行查處;
6、負責組織水利工程質量鑑定工作,並參與水利工程運行安全評定工作;負責水利水電建設項目質量與安全方面的統計報送工作;
7、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站
1、負責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貴州省招投標條例》《貴州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以及水利行業工程造價、市場管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四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檔案;
2、負責水利建築市場各方責任主體資格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4、負責指導水利水電工程造價編制、審核和管理工作,並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契約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
5、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工作,並負責局在建項目民工工資報表的報送工作;
6、負責水利水電工程招投標投訴應訴、價格爭議調處、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拖欠處理工作;
7、負責水利水電參建各方主體違反誠信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
8、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投資的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負責項目造價控制,進度控制和質量保證工作;
9、負責建立完善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法人管理體系,完善法人機構組建和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管理等工作;
10、負責協調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土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等工作;
11、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12、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湄江水利工程管理所(含防汛抗旱股)
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貴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關於水利工程管理、維修、運行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檔案;
2、負責湄江水庫、湄江灌區的運行管理,指導並監督全縣水庫和水電站的運行管理;
3、負責水庫大壩安全運行管理和病險水庫治理工作。
4、負責全縣灌區乾渠維修、運行、維護管理和灌溉用水管理,指導灌區支渠建設、維修維護運行管理和灌溉用水管理;
5、負責防汛抗旱工作,處理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按照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統一調度水利水電設施的防洪工作,指導督促鎮(街道)和部門開展防汛抗旱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組織審查水庫、城鎮防汛抗洪預案,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重點防洪城鎮防禦洪水方案及水庫汛期運行調度方案,並具體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防洪泄洪工程建設方案技術審查;
8、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水電工程的運行狀況信息,及時發布水情、汛情、旱情通報;
9、負責水庫、渠道的維修養護及防汛抗旱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防汛通信、預報、預警系統建設,提高防汛抗旱防災減災信息化水平;
10、負責水務系統防汛抗旱和水庫蓄水安全管理的統計報送工作;
11、負責省市水庫、渠道維修項目及防汛抗旱工作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12、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13、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河長制工作管理站(水資站)
1、負責貫徹執行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並結合地方實際擬定落實河長制工作有關制度措施;負責處理河長制工作辦公室日常事務;
2、負責組織貫徹落實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文化建設、河湖監管等工作;並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3、指導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負責對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查、考核,向河長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水務改革發展工作,並負責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和省市水務改革工作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5、負責組織建立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納污總量控制制度並負責貫徹落實水資源管理制度;
6、負責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分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
7、負責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調處跨鎮(街道)水事糾紛;負責水政法律法規的宣傳並起草我縣水務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綜治、維穩、國安、涉法涉訴、掃黑除惡、禁毒等工作,並負責依法治理及法制宣傳教育、綜治、維穩、信訪、國安、涉法涉訴等工作,負責對應工作年度實績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8、負責省市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資料的收集匯總;
9、負責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10、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審批與管理服務站(含水土保持監測站)
1、負責受理本單位行政許可、行政監督等權利事項的審核,並依法核發準予手續;
2、負責本單位的行政徵收工作並做到應徵必征;
3、負責跟蹤落實行政審批權利事項,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縣政務中心水務局視窗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理、批後監管等多項制度;
5、遵守縣政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縣政務中心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6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完成本單位和縣政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蔡從利: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勇:協助局長負責安全生產、防汛抗旱與河庫管理、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管理、負責分管領域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建設等工作。
分管湄江水利工程管理所、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站、防汛抗旱股、規劃設計管理站。
聯繫興隆中心水務站、茅坪中心水務站等單位。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萬波:負責局黨支部工作;協助局長負責脫貧攻堅、掃黑除惡、黨建、河長制、水土保持監測、水政監察、機關財務、宣傳、統戰、旅遊、殘疾人、“雙千”工程、機關內部管理、計畫生育、婦女兒童發展、工會、共青團、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及法制宣傳教育、綜治、信訪維穩、國安、禁毒等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財務室、河長制工作管理站、行政審批與管理服務站。
聯繫湄江中心水務站、高台中心水務站等單位。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海:協助局長負責全縣供排水、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等工作。
分管城鄉供水管理站、城鎮排水管理站、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站。
聯繫永興中心水務站、馬山中心水務站、鄉鎮供水有限公司、遵義湄潭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湄潭遠達水務有限公司、綠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
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局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2日,被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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