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月台親熱事件

港鐵月台親熱事件是2009年3月22日網際網路熱播一段標題為“香港學生港鐵月台公然親熱”短片,片中一名身穿校服女生與男伴,在熙來攘往的港鐵月台上,旁若無人地公然擁吻,男方更撫摸女生胸部,其它乘客被逼觀看“真人秀”,尷尬萬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港鐵月台親熱事件
  • 時間:2009年3月22日
  • 地點:香港
  • 事件:香港學生港鐵月台公然親熱
事件簡介,各方評論,律師回應,

事件簡介

這則視頻最先發布在YouTube網站上。昨日,記者在多個香港論壇上都可以搜尋到相關帖子,但不少論壇已經將視頻刪去,只留下大量的網友評論。而評論也幾乎一面倒,都是批評事主“離譜”、“道德淪喪”等。在其中一個香港論壇,記者看到了這則只有37秒鐘的視頻。視頻標題直接點明事發地點是九龍塘港鐵站月台。短片在港鐵車站內一個月台,從牆壁的天藍色,地點可能是美孚、九龍塘、藍田或金鐘。
視頻中,一男一女緊挨著坐在月台長凳上。其中男生穿黃色T恤,黑色短褲。而女生則身穿香港中學生校服。兩人無視別人目光,忘情親吻,男方未有顧忌對方身穿校服,右手放在女生胸上移動,為時逾半分鐘。
兩人的背後,是不少候車的市民。而更讓人驚訝的是,在兩人對面不過數米之距的座位上,就端坐著一名正在看書的男子和一名女士。女士別過臉來,似乎因尷尬而“顧左右”。但親吻的事主則旁若無人,一直沒有停下來。
坐在他們對面的市民,面帶尷尬,更捌過頭不正視兩人的“過份”行為。短片昨日在網上討論區廣為傳播,至傍晚時份開始被人刪除。

各方評論

港鐵車站熙來攘往,個人行為要檢點,但一對年輕男女在眾目睽睽下,在月台上親吻,少年更撫摸身穿校服女生的胸部,過程被網民拍下上載網際網路,不少網民批評兩人“離譜”。有律師指出,若女生未足十六歲,即使她自願親熱,少年也會被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猥褻行為,最高可判監十年。港鐵指出,若有人在車站內行為不檢,令人反感,或牴觸港鐵附例。
短片在網路引起熱烈討論,有網民指若男女僅在公眾地方親吻,尚可接受,但少年伸手觸摸少女胸部,已超出“親熱”,屬“愛撫”程度;亦有網民批評這對男女太張揚,斥他們“世風日下、道德淪亡”,對香港下一代感到悲哀。
網民觀看短片後,紛紛留言怒罵:“嘩!公眾地方這個男人摸這個女仔的胸,這個女仔還好陶醉。他們對面還有人經過,真佩服他們可以這么大膽,簡直不知所謂!”“什麼學生?不知所謂!這都要在公眾地方做,給人見到再拍到才開心……”
也有網友感嘆,學生公然行為不檢,實在是道德淪亡。“親嘴都算,再坐久點會不會摸下面好過分,公眾地方還有人來人往啊!不管是學生還是成人,有沒有羞恥心呀?”
資深社工林達表示,年輕一輩近年愈來愈開放,甚至公然親熱,現今有很多不同渠道吸收色情信息,但學校的性教育保守,未能有效建立青少年的價值觀及道德觀,故他們做出越軌行為,還認為無傷大雅。
小童群益會校園危機支持計畫主任鄭慧君認為,現今青少年“自我膨脹”,重視個人喜好,不理旁人目光,才會在公眾地方“敢作敢為”,做出令人側目的親熱行為。她建議大家多關心年輕人,即使非親非故,也要提醒他們勿行差踏錯。

律師回應

有律師稱,他們的行為已乾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若女方未滿16歲,男方更可被控非禮罪,另外,他們也可能會因違反《香港鐵路附例》被判罰款。
律師鄧達明表示,該對男女公然在港鐵月台撫摸接吻,可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但罰則不重,大多只被判罰款,此法例按公眾的接受尺度作出檢控,而香港為華人社會,不接受過激行徑,故他們的公然親熱行為已屬犯法。
鄧達明又稱,若女方未滿16歲,男方更觸犯非禮罪,此罪為嚴重罪行,可被判監禁,但若男方與女方兩情相悅又屬初犯,則多僅被判感化令
港鐵發言人回應指並未收到乘客投訴,但港鐵不希望乘客在車站內做出騷擾他人行為,若發現有類似行為或投訴,不排除會引用港鐵附例第28章執法,觸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黃國桐提醒市民切勿隨便上載男女親熱短片,因為上載者亦可能犯法,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涉及散播淫穢及不雅物品,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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