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區發展和改革局

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港口區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港口區
  • 類型:發展和改革局
  • 職責:負責全區巨觀經濟運行預測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港口區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區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研究全區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的職責,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的對策建議。
(四)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統籌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和組織申報及安排國家、自治區下撥的專項資金;對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使用實行計畫管理;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報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五)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全區項目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編報國家和自治區撥款建設項目和安排區本級撥款建設項目、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配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重點項目實施稽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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