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
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有關審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參與起草地方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的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直屬機構)、派出機構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政府工作部門、派出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中省駐渭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市級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各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各縣(市、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各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審計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十一)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市審計信息系統,組織計算機審計和審計管理專業培訓。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辦;負責文秘、文電、會務、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既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安全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擬訂全市審計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審計項目綜合協調、程式控制;承擔審計業務統計分析、審計成果的綜合分析與利用;承擔局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以及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承辦協管各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內部目標責任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法制科
指導全市審計關的法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承擔立法協調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對全市審計機關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理覆核局機關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組織對局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極差和結果評估;負責對審理覆核中涉及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事項的核查。負責對各縣(市、區)審計機關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審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起草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綜合、專題審計報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省屬地方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四、農業與資源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與財政撥款有關的機關、團體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貿社保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七、駐渭單位審計科
負責審計駐渭省屬企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負責審計駐渭省屬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果,對駐渭省屬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專項資金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負責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市政府投資、融資、擔保的重點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經濟責任審計處
指導全市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起草經濟責任審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負責與組織紀檢部門聯繫,編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開展相關審計和審計調查;匯總審計結果。
十、監察室
負責舉報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搞好審計人員的廉政教育;負責組織審計回訪工作,並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搞好審計人員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計算機信息中心
參與計算機輔助審計,並對各業務部門的計算機輔助審計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推行電子政務,推廣使用審計管理信息化系統和審計實施信息化系統;負責市本級信息化網路、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指導渭南市“金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承辦計算機審計人才的培訓工作。
十二、內部審計管理中心
1、負責制定全市內部審計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2、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3、負責全市內部審計統計報告的匯總填報工作,辦理內部審計諮詢業務。
4、負責組織培訓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
5、負責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經驗,表彰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個人,辦好內部審計宣傳刊物。
十三、物業管理中心
負責審計大樓和機關家屬院的安全、衛生、水電暖供給工作;負責審計大樓和家屬院的財產及日常維修等後勤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 職務 | 職責 |
王建軍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局全面工作 |
馬德民 | 黨組成員、副局長、審計處處長 | 分管辦公室、行政事業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工作 |
王忠義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農業與資源審計科、計算機技術信息中心工作 |
朱福秦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內審指導中心、後勤管理中心工作 |
袁崇義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分管監察室、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
陳展羽 | 黨組成員、經濟責任審計處處長 | 分管經濟責任審計處工作 |
胡振江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局機關總支、工會工作 |
李美娟 | 總審計師 | 分管法制科工作 |
榮譽
1986、1990、2005年三次被評為全國審計系統先進集體;
2004年2月被陝西省人事廳、審計廳聯合命名為2001年至2003年度全省審計系統先進集體;
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11年,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被渭南市臨渭區委、區政府政府評為文明單位;
2013年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
2014年被陝西省人社廳、
審計廳評為全省審計機關先進集體,被渭南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評為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先進單位,被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評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進單位;
被陝西省審計學會、審計研究所、《
現代審計與經濟》雜誌社評為2015年度審計宣傳工作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
辦公地址:渭南市臨渭區朝陽大街與倉程路十字東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