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獲榮譽
2019年1月10日,榮獲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渠縣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
- 所獲榮譽: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所獲榮譽
2019年1月10日,榮獲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所獲榮譽2019年1月10日,榮獲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1...
渠縣信訪局,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處理全縣人民民眾給縣委、縣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的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二)承辦上級和本級黨委、政府交辦處理的、領導批示交辦...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人員的年檢註冊;負責對違規違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處罰;組織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培訓;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資格證書初審、報批;指導監督渠縣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會和渠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
顏立新 顏立新,現任渠縣琅琊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人物簡介 顏立新,現任渠縣琅琊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人物榮譽 2018年5月8日,被法務部評為“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王小龍 王小龍,現為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岩峰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經歷 現為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岩峰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被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稱號。
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辦理國務院(辦公廳)及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
(十四)管理渠縣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渠縣人民政府招待所。(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設九個科室。(一)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領導分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縣...
李強,男,漢族,1975年5月生,在職本科,學士學位,中共黨員。現任天津市委、市政府信訪辦公室督查一處副處長、南開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掛職)。工作分工 協助靳文陽同志分管信訪科和區矛調中心。負責區信訪複查委員會工作和日常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的複查,協助靳文陽同志負責信訪接待大廳接訪工作、...
李偉,男,漢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信訪局黨組成員,區信訪綜合服務中心主任。人物履歷 現任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信訪局黨組成員,區信訪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工作分工 主持區信訪事項複查、聽證工作;負責進京訪工作;負責積案化解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劉 傳勇同志工作。
惠民路集中安置小區占地面積10餘畝,接納來自城東社區,城北社區,金花社區等受災民眾140戶,約800餘人。安置小區設有黨總支辦公室、管委會、警務室、信訪調解室、消防安全工作室、人民調解室、防疫室、醫務室、圖書室、文體室、心理疏導室、青年志願者服務站、超市、公廁、公共浴室、公共大廚房等,為小區居民服務。安置...
協助局黨組書記分管機關黨委(紀委)工作,分管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處、州光榮院、州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州軍休站、伊犁軍供站,負責機關財務、信訪、保密、安全生產、平安、法治、網信、民族、宗教、政務、鄉村振興、“訪惠聚”駐村、禁毒、工會、信息、綜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強,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山東省鄒城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人物履歷 現任山東省鄒城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工作分工 代表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履行紀檢監察職責,承辦市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等重大水利項目建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已建成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除險加固,行業內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水利項目扶貧移民工作,推進水權制度、水利改革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水資源保護、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等水保水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此外,2002年至2014年間,李強還利用職務之便,在人事任免及工程項目審批、監管等事項中,為莊某慶、符某能等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們的財物總計63.2萬元人民幣和8.5萬元購物卡。一審判決 2015年1月29日,海南一中院對李強案進行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強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