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審計局

調整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取消核查社會審計組織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相關審計報告的職責

李梅同志為重慶市渝北區審計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渝北區審計局
  • 地點:渝北區
  • 性質:機關單位
  • 職責:審計等
基本概況,地理位置,

基本概況

一、職責調整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國家建設項目投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審計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組織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政府提交同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同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對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它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六)按審計法規定和市審計局、區政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按市審計局授權和區政府交辦,對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區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以及區級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投資的其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配合和參與市審計局安排的有關審計項目。
(九)對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按市審計局授權對移民資金等中央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審計的其它事項進行審計監督;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對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二)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三)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組織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四)組織全區審計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區審計信息系統。
(十五)組織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審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宣傳、教育培訓、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統計、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規章制度、計畫、總結等重要檔案起草,組織重大調研;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綜合審計科
負責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畫和審計數據統計工作;負責計算機管理和開發套用工作;負責對區級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監督;負責組織對本局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和重大審計項目的覆核審理工作;負責組織核查社會審計組織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負責組織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和督促糾正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和審計文書、表式的規範化工作;負責承辦審計聽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工作;負責審計法制宣傳、調研與信息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審計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實施全區黨政機關(含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眾團體和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實施和協調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起草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和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對下一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對農業、教育、文化、衛生等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對全區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協助辦理本科範圍內的審計複議、應訴工作。
(四)經貿社保審計科
承擔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負責對社會保障資金、資源環保資金、社會捐贈資金、救災優撫資金、三峽移民資金、外資運用項目的審計監督;負責對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接受市審計局授權,對區內國有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本科業務範圍的事項開展專項審計;負責協助辦理企業審計的複議、應訴工作。
(五)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全區黨政領導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指導、協調和實施工作;負責草擬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計畫、工作總結;負責協助辦理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複議、應訴工作。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理位置

渝北區審計局
地址:雙鳳路1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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