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旅遊局

渝中區旅遊局成立於1997年12月,2001年機構改革由“渝中區旅遊事業管理局”變更為“渝中區旅遊局”,局機關內設綜合科、行業管理科、規劃法規科和旅遊執法大隊,共有行政編制9人(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勤人員1人、事業編制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渝中區旅遊局
  • 成立時間:1997年12月
  • 行政編制:9人
  • 局長:秦如梅
機構領導,職能職責,

機構領導

局長:秦如梅
副局長:范 例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旅遊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區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並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整合、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按照市、區旅遊發展規劃,對旅遊設施建設、旅遊景區開發等旅遊項目的審批提出建議。
三、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和行銷戰略、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推進旅遊產業結構調整和扶持旅遊新業態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區旅遊節慶活動;指導全區旅遊招商引資、旅遊建設項目策劃等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區旅遊線路產品開發、策劃規劃、開發保護,指導和促進特色旅遊商品開發行銷。
五、負責全區一般旅行社的審批,旅行社分社和網點備案,對一般旅行社的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內星級飯店及景區的評定覆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旅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七、推動全區國內處旅遊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國外和港澳台地區旅遊宣傳和推介活動,推動城際旅遊互動。
八、承擔規範全區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經營者合法利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九、負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推進全區產業信息化建設。
十、統籌、協調全區假日旅遊工作及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區域內旅遊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渝中區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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