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減資聲明概念,公司減資條件,減資聲明範本,
減資聲明概念
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註冊資本金在媒體發布聲明的過程稱為減資聲明。
公司減資條件
一. 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二.公司減資應遵守法定的程式
(1) 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 編制資本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 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三、減資的具體方法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
在實際操作中,上述兩種減資方法可混合使用。
四、公司減資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於減資的協定(獨資企業為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契約、章程修改協定(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並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複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複印件、批准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契約章程及批覆;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經本公司股東會(出資人)決定:本公司註冊資本從 萬元減至 萬元。請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書面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逾期不提出的視其為沒有提出要求。
減資登報公告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