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海事局

清遠海事局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海事局
  • 所屬地區:清遠市
  • 所獲榮譽: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維護國家權益。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2、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舶登記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
3、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員、水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考試發證工作。
4、負責組織轄區內船舶防台、防抗雷雨大風、防洪、枯水霧季、水上搜尋救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5、按照授權,負責實施轄區內船舶安全檢查、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報告、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6、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按照授權,負責轄區水上水下活動許可、通航水域岸線安全使用許可、航行通告發布等工作。
7、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舶法定檢驗工作。
8、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政務、信息、計畫、財務、資產、規費徵收、基本建設、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教育培訓、黨群和行風、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審計、工會等工作。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清遠海事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