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東陵文物保護規劃(2022-2035年)

《清東陵文物保護規劃(2022-2035年)》是為實現清東陵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真實、完整地保護清東陵及周邊同時期的密切關聯的相關重要歷史遺蹟的全部有形物和有價值的歷史信息。實現合理利用,創造條件展示其文化價值與內涵,謀求文物保護與地方社會、經濟、文化可持續發展的和諧關係,而制定的規劃。

該規劃於2023年1月經國家文物局批覆同意並經河北省政府批准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東陵文物保護規劃(2022-2035年)
  • 公布時間:2023年1月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清東陵文物保護規劃(2022-2035年)》的通知稱,《清東陵文物保護規劃(2022—2035年)》已經國家文物局批覆同意並經省政府批准,現予公布。

內容解讀

該《規劃》是做好清東陵保護、管理和利用的基礎規劃,是作為清東陵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性指導檔案。
文物本體、附屬文物、歷史環境均為《規劃》保護對象。《規劃》目標即為實現清東陵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真實、完整地保護清東陵及周邊同時期的密切關聯的相關重要歷史遺蹟的全部有形物和有價值的歷史信息。實現合理利用,創造條件展示其文化價值與內涵,謀求文物保護與地方社會、經濟、文化可持續發展的和諧關係。《規劃》將堅持依法保護清東陵,著眼長期有效保護,合理適度的展示利用,注重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規劃》涉及總範圍為80平方公里,其中主陵區76平方公里,北面沿昌瑞山主峰分水嶺(明長城遺址)為界向東至馬蘭關,向南至煙墩山東山腳沿象山、天台山分水嶺,向西至黃花山分水嶺與古長城交界,還包括4平方公里陪葬區和馬蘭峪公主陵周邊區域。《規劃》分為近(2022年至2025年)、中(2026年至2030年)、遠(2031年至2035年)三個階段。
《規劃》明確提出保護區劃統一管理規定:保護區劃的管理措施作為《規劃》及清東陵地區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執行;保護區劃、管理規定和展示利用功能等方面的變更必須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程式辦理;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清東陵保護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檔案依法管理;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保護配套工程和其他建設工程執行相應的報批程式;管理體制須執行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與實際保護需要不適宜的,根據實際逐步進行調整。
《規劃》實施後,對清東陵的保護管理工作將帶來哪些變化?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規劃》由總體規劃調整為專項保護規劃,凸顯保護管理。《規劃》對清東陵陵區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邊界以及陵寢、墓葬的名稱都作出梳理和規範,分區分級管理精細,更加有利於清東陵的保護和管理。目前,清東陵陵區範圍內有22個行政村,2萬多居民,陵區內村莊眾多,既是保護區又是居民區,如何處理好民生、穩定與保護、發展之間的關係?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在保護區保護是基礎,要嚴格依法管理,嚴格規範居民生產生活行為,嚴格禁止破壞文物,使區域居民自覺養成保護文物的習慣。其次,項目經營能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但審批與建設需要嚴格管控,讓保護與發展不發生矛盾衝突。文物既是保護對象,又是財富資源,人民民眾的生產生活與文物保護交織在一起,息息相關。《規劃》在最大限度上保障廣大民眾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發展,讓民眾參與到保護中來,群防群治,在保護中謀發展。使文物保護與民生、發展相得益彰,從而實現和諧穩定,這也是這次《規劃》編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比如,保護區劃中,保護範圍增加了一般保護區,進一步加強文物本體及緊鄰周邊的保護。建設控制地帶從原有的兩級增加為三級,保護的同時兼顧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實現合理利用。再比如,科學精準調整保護範圍內地類,採用清東陵——世界文化遺產地“2.4平方公里核心區”範圍為基礎圖版,在此基礎上按文物保護實際要求適當增補,以滿足文物安全距離、滿足文物保護設施建設、避免造成社會問題為標準。
《規劃》公布後,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對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及合理利用之間的關係、最大限度保護清東陵文物本體及環境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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