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信息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清城區科技與信息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區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
(三)管理、監督使用區級科技專項資金、信息化專項資金和其他科學發展資金。
(四)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協助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技培訓諮詢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科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
(五)負責清城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信息化系統項目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政府上網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建設;負責基礎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機制;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保障信息安全。根據產業和技術發展政策, 引導與扶持信息產業的發展, 指導產業結構調整, 推進相關行業技術進步和科技研發工作, 指導信息技術系統的推廣套用。
(六)組織制定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指導專利中介機構。
(七)負責全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八)指導、協調各部門和街、鎮的科技管理工作、信息化和信息產業工作、專利工作和地震工作。
(九)承辦清城區人民政府和省、市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