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吳之璠制竹雕松蔭高士筆筒,高:15.2cm,筒徑:7.4cm筆筒圓體,三矮足,筒身修長輕巧。外壁以去地浮雕法表現3株老松斜插於雲翳,松針亭亭如蓋。松根處半倚坐一老者,寬袍大袖,扳膝昂首,縱目天外,意態陶醉,而筆筒上部淺浮雕流雲遮月,與人物目光遙相呼應,情境清朗,富於書卷氣。松乾下側有陰刻隸書“吳之璠”款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吳之璠制竹雕松蔭高士筆筒
- 文物原屬:清宮舊藏
- 年代:清代
- 文物現狀: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
資料,簡介,文獻記載,雕工,專家評價,
資料
名稱:清吳之璠制竹雕松蔭高士筆筒
title=清吳之璠制竹雕松蔭高士筆筒 style=right src=6a211233a518f8b81a4cffb9 類別:竹雕
年代:清代
文物原屬:清宮舊藏
文物現狀: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
簡介
此作之去地浮雕技法極為純熟,在有限的高度內劃分層次,如3株松樹的相互關係,近實遠虛,疊壓轉折,一目了然,人物的姿態表情也處處精確傳神。器表年深日久,有紋飾處色濃,無紋飾處色淺,如運筆墨於畫布之上。
文獻記載
筆筒是擱放毛筆的專用器物,據文獻記載,它的材質有鎦金、翡翠、紫檀和烏木,現在我們能夠見到的傳世器物,大多是用瓷或者是竹木製作的。筆筒的製作除了材質 title=清吳之璠制竹雕松蔭高士筆筒細節圖1 style=right src=3c2c4bfbbc8d50566d22eb93的不同,繪畫技法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二十世紀初期,江西景德鎮的瓷畫藝人對傳統粉彩畫法加以改造,用粉彩原料在瓷器上繪製中國畫,形成了以“珠山八友”為代表的瓷繪名家流派。余文襄,又名恂松,別號華舜,齋名“清平畫室”“名泉古屋”,師承“珠山八友”之一的何許人,擅長繪畫雪景。他的雪景畫構思嚴謹,極富詩意,被譽為“雪景大王”。筆筒是中國古代除筆、墨、紙、硯以外最重要的文房用具,大約出現在明朝中晚期。筆筒因使用方便,很快就風靡天下,至今仍盛而不衰。
雕工
吳之璠,字魯珍,是清初繼朱三松之後嘉定竹雕第一高手,乾隆皇帝非常喜歡吳之璠的作品,曾問魯珍是何人,故宮博物院藏有吳之璠黃楊木雕{東山報捷圖},而以竹雕擅名的同類題材的竹雕從未出現過,有的也只是仿故宮所藏,這隻筆筒高僅十公分,直徑七公分,包漿濃厚,人物刻畫維妙維肖,在有限的空間裡刻畫了兩個場面,一靜一動,運用了深雕,淺雕,鏤雕等技法,層次感極強,有的地方竟然雕有十層之多。
專家評價
數年前,一日客來舍下造訪,出一頗舊之竹雕筆筒贈予,欲索拙作荷鴨圖一幅。予喜甚,揮灑立就,奉之為謝。 這是一件清吳之璠松蔭對弈圖竹雕筆筒,橢圓形,棕灰色,高15.5、口徑13.1-14.7厘米。可能因為一度保管不善,筆筒受到潮濕環境的侵蝕,外觀呈陳舊的木質感,光澤也較弱,內底已有些朽意,可喜的是尚完好無缺。筆筒的正面刻二老者松下對弈,以石為案,就石而坐。一老者舉棋未定,另一老者凝神以待。絕壁虬松之下,別無它物,作者用簡練的藝術手法表現出一片寂靜空曠的境界,使人覺得在這裡對弈的定是二位世外高人。筆筒的另一面刻兩句詩:“每逢對坐無言語,盡日時聞下子聲。”其後的款識為:“康熙丙午秋 之”,並於凸起的小方塊中刻一陰文“吳”字印。書法為行草體,遒勁挺秀。筆筒的右側面除款識外,在款識與一老者背後的大片空白處,刻一橢圓形陽文“寶”字印,在整個畫面的構圖中起到了平衡的作用,同時也加強了前後二部分之間的聯繫,在構圖上是不可缺少的。在筆筒的左側面,豎起一塊完整的石壁,刻出其大體輪廓後,未加修飾,而是在上面加刻二行陰文小字上款,曰:“奉祝天平兄花甲之壽於太行。”書法為行楷體,挺秀儒雅頗具書卷之氣。筆筒足部的處理較為光潔平整。
從款識得知,這件筆筒是康熙丙午年之秋,即康熙五年(1666 年),吳之璠客游太行時為祝賀他的朋友“天平兄”(無考)的60壽辰而刻制的。是一件即興之作,如同畫家的即興之作一樣,相對平常而言往往是率意為之,不計工拙而自工。因為寥寥數筆,所畫之物躍然竹上,其藝術功底一目了然。這類作品恰恰是作偽者所無能為力的。正因為如此,這件筆筒的雕刻風格不是精雕細刻,而是簡約質樸。
可能由於壽期的時間限制,在製作過程中,只有“惜墨如金”,取其大略,捨去細部了,但能突出神韻,頗具中國文人畫疏朗超逸的趣味。如果將這件筆筒與吳之璠的另一件名作,即北京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對弈圖黃楊木雕筆筒作比較,這一件當算是文人“大寫意”之作了。這件筆筒儘管是即興之作,依然具備了吳之璠作品的某些特點。這件筆筒採用的是深浮雕和淺浮雕相結合的刻法,最深處有0.7厘米,這種深浮雕技法正是吳之璠早年師法“三朱”的痕跡所在。同時還可以看出吳之璠的自家路數,在淺浮雕技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薄地陽文”的刻法在這裡已初露端倪。吳之璠喜歡在刻畫具體的物象之外,將虛處刮及竹理,使之出現光素的地子,並常在這地子上用凸起的陽文刻出成片的詩句,使整個畫面達到圖文並茂、虛實相生的藝術效果,這件筆筒也不例外。還有,由於要凸起陽文而刮平地子,便自然而然地形成筆筒的口沿及足根微有外侈,這是吳之璠某些作品的又一特點,這件筆筒也是如此。再看那為了使構圖得以平衡而加刻的橢圓形“寶”字印,在吳之璠的另一件名作,上海博物館所藏的二喬圖竹雕筆筒上也同樣出現過。只不過那一件所刻為陰文,這一件所刻為陽文。陰文陽文之別,是和藝術處理的需要分不開的。特別要指出的是,這件筆筒上所刻的詩句,雖然只有兩句,但在藝術處理上卻布滿了一個寬面,因為字數偏少而字形較大,只有如此才能和整體的風格相一致。只有字形大了,才能便於發揮作者行草書的功力。此筆筒上的書法一氣呵成,蒼勁有力,氣韻生動,堪稱上品了。《嘉定縣誌》所記載的:“吳之璠字魯珍,工人物花鳥,行草秀媚遒勁。”信不虛也。
綜上所述,可以認定這件筆筒是吳之璠偏早期的作品之一。既有年款,又有上款,製作的時間、地點、目的均十分明確,是研究吳之璠竹雕藝術和吳之璠生卒年代十分珍貴的資料。
在歷史所遺存下來的吳之璠有款識的作品中,有明確紀年的比無年款的真實性更加可靠。因為紀年款為研究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也增加了鑑定的依據。
收藏於上海博物館的吳之璠山水人物筆筒(見《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六期,朱淑儀《吳之璠及其竹刻藝術》一文圖10)就被定為偽品。朱淑儀先生在該文第三節“真偽之辨”中寫道:“山水人物筆筒,現藏上海博物館。這是一件有‘之’偽款的作品。筆筒上也採用了深浮雕兼透雕技法刻松下四老賦詩作畫的情景,背面另有二老平顧交談,周圍侍女、書童數名。此類文人雅集的題材在明末清初時較為多見,當時的木雕、犀角、象牙等雕刻工藝品中選取該題材甚多。此筆筒的構圖布局以及雕工與之相差甚遠,山洞石穴用刀生硬,松樹枝杈蟠曲似爪,松針層次不清,顯而易見並非出自之之手。筆筒上有‘戊戌春三月’年款及‘之’隸書款,下有‘吳’字方印,洞穴間另有‘之’隸書方印一方。其書體章法、落款部位及印的書刻都屬偽造者臆想。此件竹刻系清代晚期嘉定地區的一件無款作品,被添加了偽款。”
從以上的描述和論斷中,我們很容易發現文章的作者在對該筆筒進行鑑定時,忽視了藝術品鑑定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常識性問題,那就是任何一位作者,不管他是工藝美術大師還是書畫大家,其早期作品和中晚期作品相比,藝術水平和風格特點是有很大差別的,有時候的確會給人以“相差甚遠”的感覺。這種差別是客觀存的,是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的。因此,我們不能拿藝術家完全成熟以後的藝術水平作為尺子去衡量其早期尚未成熟的作品,從而輕率地把真品誤判為偽品。文中提到“此類文人雅集的題材在明末清初時較為多見,當時的木雕、犀角、象牙等雕刻工藝品中選取該題材甚多。”這不僅不能作為把該筆筒定為偽品的依據,相反恰恰從選取題材的時代特徵上證明了該筆筒是真品。同一題材被同時代的不同品種的工藝品所取材是最為正常的,同一題材被某位藝術家反覆採用也是正常的,鑑定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該筆筒所採用的深浮雕兼透雕的技法正是吳之璠早年取法“三朱”的實證。至於該筆筒在款識的書體章法、落款部位及印的書刻方面被認為所存在的問題,亦並非偽造者的臆想,而是由於吳之璠竹雕藝術尚未成熟而造成的,這應該視為吳之璠早期作品的特徵之一。如果沒有年款的話,那么吳之璠對這件作品的著作權有可能永遠被剝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