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中國杭州千島湖”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公開”欄目上查閱《指南》。

主動公開,編排體系,依申請公開,監督和保障,

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指定地點為:縣國稅局辦公室;公開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編排體系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大部分採用政府信息索引號(索引號由組織機構代碼+年份+唯一順序標識)名稱、公開時間、公開機構等構成形式呈現。

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範圍
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接受網上和信函、傳真申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縣國稅局,聯繫人:王鍵;通信地址:淳安縣環湖北路365號縣國稅局辦公室。
(三)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在“中國杭州千島湖”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淳安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直接填寫《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並確認傳送。申請信息到達網站伺服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淳安縣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一次性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秩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附頁流程圖。

監督和保障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淳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淳安縣監察局舉報。
淳安縣國稅局辦公室通信地址:淳安縣環湖北路365號縣國稅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淳安縣新安北路18號。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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