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建築設計施工防火審核管理規定》是一份政府公文,發布時間為1994年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經濟特區建築設計施工防火審核管理規定
- 外文名:Provisions of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fire prevention in build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深圳經濟特區建築設計施工防火審核管理規定》是一份政府公文,發布時間為1994年1月29日。
《深圳經濟特區建築設計施工防火審核管理規定》是一份政府公文,發布時間為1994年1月29日。【發布單位】81908【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1-29【生效日期】1994-01-29【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
《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並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正,即《深圳經濟...
深圳經濟特區高層樓宇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1985年8月9日發布,1994年1月29日修訂發布)第一條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結合特區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特區從事土木建築、線路...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施工企業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的開業許可與日常管理。本規定所稱的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各種房屋...
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2004修訂)(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予以廢止。根據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決定》修正。公告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64號 《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經市第五屆人民代表...
《深圳經濟特區港口管理條例》在1998.02.13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修訂條例 (1998年2月13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質量是指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依法訂立的契約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耐久、經濟、美觀、環境等...
1993年10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994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發布 規定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部及國家...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域使用管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域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內排他性使用海域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
第三十七條 海洋工程項目建設的海上建(構)築物,屬於以下大型人員密集場所或者特殊建設工程的,應當向消防主管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一)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二)建築總面積大於七千五百平方米的...
規定全文 深圳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規範城建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檔案與檔案收集利用條例...
條例公告 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一一四號 《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23年9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