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結婚公證指南

深圳結婚公證由公證機構受理。

條件,申請材料,申請表格,受理機關,決定機關,程式,時限,法律效力,收費,年審或年檢,

條件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範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範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受理。
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因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可以受理該公證事項的公證機構申請。

申請材料

(1)結婚證,沒有結婚證的,提供婚姻關係證明,申請人有單位的由單位人事部門加意見並蓋章;申請人沒有單位的由婚姻登記機構或街道辦事處加意見並蓋章;(2)夫妻雙方身份證;(3)戶口本;(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表格

申辦結(離)婚公證的證明

受理機關

公證機構

決定機關

公證機構

程式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提交有效的授權書。

時限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法律效力

證明效力。

收費

公證費75元/件,公證書譯英文每千字元50元(不足千字元的按照千字元計算,下同); 其他資料中英文翻譯每千字元80元; 稀少語種的翻譯參照英文翻譯標準,雙方協商收費。

年審或年檢

不需要年審或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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