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監察委員會

深圳市龍華區監察委員會

深圳市龍華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深圳市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深圳市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龍華區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黃佳根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9日,龍華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並召開成立大會。
當天上午,區委書記余新國,區委副書記、區長陳清,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謝曉東,區政協主席鐘蔭騰以及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黃佳根,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劉蕾共同為區監察委員會成立揭牌。
這標誌著龍華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關鍵性一步,開啟了黨風廉政和反腐敗鬥爭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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