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6月,入選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表彰擬推薦對象名單。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教育教學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教育經費管理職責,指導和監督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劃、管理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本區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三、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負責規劃和管理本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職責。指導學校規範辦學、實行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民辦中國小校、民辦幼稚園、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午托機構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民辦教育機構和幼稚園,依法查處本區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制定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的組織工作,負責中學中考、會考、高考、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的組織工作,協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
六、負責指導、協調本區教育系統的教科研工作及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教育教學交流與合作。指導學校開展後勤規範化管理工作。
七、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學生德育工作、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體藝衛教工作。配合國語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八、負責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協助組織人事部門開展幹部考察、任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外籍教師進行日常管理。
九、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並承擔監管責任。指導學校安全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本區教育系統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分管工作
蒙瑩
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全面工作。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
區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教育紀工委書記,區教育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協助蒙瑩同志負責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幹部人事、紀檢、統戰、計畫生育,以及工青婦隊等群團和關工委工作,協助蒙瑩同志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分管教育工委辦公室、組織人事科。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負責基礎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招生考試辦公室。聯繫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區教師發展中心)。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負責學前教育、發展改革規劃、基建設備管理工作。分管學前教育科、發展改革規劃辦公室(基建設備科)。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民辦教育、職業成人教育、校外教育培訓監管、招標採購工作。分管民辦與職業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財務工作。分管安全管理科、計財科。
李亞莉
區教育局黨組成員、主任督學,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負責辦公室、教育督導、信訪維穩工作。分管辦公室、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責任督學事務中心),擔任教育局新聞發言人。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區教師發展中心)院長(主任)(六級管理崗)
主持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全面工作。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範局機關公文運轉,負責審核以局和局辦公室名義行文的各類檔案,負責各單位來文分辦;規範會議管理,負責會務工作;負責全局性綜合文字工作;負責會議事項、重點工作、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分辦和督查督辦;負責局領導政務活動安排和接待安排;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和政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辦公自動化、行政服務大廳視窗管理、信訪、綜治維穩及應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辦公用房、安全保衛、值班安排和後勤保障工作;統籌協調本區教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本區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教育系統宣傳工作。
組織人事科(教育工委辦)
研究制定本區教育人才發展規劃,推進本區教育高層次人才建設;協助組織人事部門開展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學校)機構、編制、考核、招聘、調配、任免、人事檔案、工資和社會保障、人事統計、職稱管理及外事政審等工作;落實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局內及系統內幹部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外籍教師引進與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三名”工程、教育系統評優評先工作;負責來深校長(教師)掛職及深圳支教校長(教師)遴選安排與管理工作。
負責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建、紀檢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廉政建設;負責對教育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和檢查工作;負責黨務信息報送。
基礎教育科
統籌管理和指導本區普通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制定本區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指導普通中國小課程改革、教材建設、現代教學技術套用、規範辦學行為等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校開展素質教育及學生綜合素養培養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高考、會考、中考的組織工作;負責本區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協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指導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本區中國小德育、校園文化建設、體育、藝術和科技創新教育工作;指導本區中國小團隊工作;負責指導、 監督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學生資助經費發放的管理與統計等工作;研究制定新區特色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特色教育項目引進與推廣;統籌社會資源,指導學校開展綜合實踐、社會公益活動。
學前教育科
統籌管理和指導本區學前教育工作,制定本區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區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籌設、設立、變更審批;監督管理本區公辦學前教育機構、已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依法辦學;指導本區學前教育機構招生、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本區學前教育機構進行考核、評估和業務指導;負責學前教育機構教師管理和從教津貼資格審核;負責在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資格審核。
安全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教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協調學校(幼稚園)衛生管理;協調和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做好校園治安、消防、校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校車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本區學校(幼稚園)師生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本區學校(幼稚園)註冊安全主任、校車司機等人員培訓;指導、監督校方責任險、學生意外傷害險管理工作;協調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
教育督導室
承擔本區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依照《教育督導條例》行使督導職能,對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對本區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履行教育職責實施督導,對本區範圍內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實施督導;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育改革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向區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按照學校布局設立和調整督學責任區,聘任、選派、培訓、考核和管理專、兼職督學,實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對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組織開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為教育主管部門提供科學的教育決策依據;向區政府提交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報告並報上一級教育督導機構備案,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結果作為資源配置、幹部任免和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做好各級教育督導評估的專訪初審、推薦申報和迎評指導、協調等工作。
計財科
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統籌教育系統內預算經費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安排及前期工作,協助辦理各類新建學校的建設用地、規劃、委託設計等前期項目;負責系統內年度部門預算和專項經費收支計畫的審核、匯總;負責全區公辦學校及幼稚園的增編增資審核;負責教育系統內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經費的使用審核和監督;負責系統內財務人員、統計人員培訓;負責下屬事業單位財物管理、建設工程管理和裝備採購的監督、指導;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核;負責民辦學校及民辦幼稚園收費審批和備案;負責本區公辦學校、公辦幼稚園收費監督管理;統籌本區教育系統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協調推進工作;統籌協調龍華教育基金的發放審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局內財務工作。
民辦與職業成人教育科
負責本區民辦學校、校外午托等機構的籌設、設立、變更審批;監督管理已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校外午托等機構依法辦學;指導民辦學校校長和教師的評聘、考核工作;負責民辦學校教師管理和從教津貼資格審核;負責民辦學校學位補貼資格審核;協助有關部門對民辦學校進行考核、評估和業務指導;協助市教育局開展含普通高中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國際學校、中外合作辦學的審批、審核、監管工作;統籌推進本區教育國際化工作。
統籌管理與指導本區職業成人教育工作,制定本區職業成人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區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籌設、設立、變更審批;監督管理本區已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依法辦學;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街道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的組織工作;協助市教育局開展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審批、審核、監管工作;指導本區職業院校招生和畢業生離校前就業、創業工作;組織指導本區社區教育工作,管理指導社區教育,協助建立、完善社區教育評估體系。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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