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深圳市龍崗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數位化城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本區相關政策、專業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定城市維護費(不含道路部分)和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及資金撥付計畫,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三)負責全區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綠化,下同)養護的行業管理。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區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及提升行動。
(四)負責組織編制戶外廣告設施(不含公交候車亭,下同)設定專項規劃,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工作。
(五)負責區屬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景觀照明建設管理和養犬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管道路綠化、區管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職權範圍內道路的清掃保潔及環衛設施管理養護和改造提升工作。負責全區主幹道和中心城路燈的管理養護和改造提升工作。
(六)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業務考核、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區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跨街道、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
(七)負責全區數位化城管建設、運作和管理。
(八)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考評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九)組織開展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分類和城管綜合執法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環境衛生、城市照明、戶外廣告設施、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養護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監管責任。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應當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加強精細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堅持對標國際先進城市,更加注重運用法規、制度、標準管理城市,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堅持對標國際一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城市環境品質,營造更加宜居宜業的城市環境。深化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素養,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創新城市管理理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建設智慧城管,推進城市管理的科學化、智慧型化。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道路照明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照明設施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負責隧道照明設施的管理工作。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已建成區管道路照明設施移交接管驗收工作。負責已建成區管道路照明設施的養護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
2.與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戶外廣告管理。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組織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專項規劃,指導監督各街道依法查處未經批准擅自設定戶外廣告設施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內容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
(2)關於餐廚垃圾管理。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街道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管理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用油生產、精煉加工、分裝罐裝企業及食用油使用的監管。

現任領導

局長:朱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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