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鹽田區國家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鹽田區國家稅務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在地深圳市
  • 職責:負責減免稅政策的執行
主要職能,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1)負責本區(分)局所屬征管的稅務登記、生產性企業出口退稅的登記工作;
2)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資格管理工作,
3)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代開等管理工作;
4)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工作;
5)負責受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申報、抄稅、認證及稅款徵收前的審核工作,並對計畫徵收局傳遞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非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資料的整理歸檔;
6)負責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的資格管理。
7)負責對納稅人計算錯誤造成的多繳稅款的退庫和多徵稅款、滯納金退庫的審核工作
8)負責減免稅政策的執行,以及先征後返、即征即退等政策性退稅、預繳退稅的審批和上報工作;
9)負責延期交納稅款申請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延期申報的審批和預繳稅款的核定工作;
10)負責逾期申報、逾期繳納稅款的催報、催繳和處罰工作;負責漏征漏管戶的清查;
11)負責發票保證金、納稅保證金的收取、退還的審核工作;
12)負責“雙定戶”的稅收管理工作;
13)負責代征單位的確定和稅收政策輔導、稅額的核定;
14)負責呆帳稅金、死欠稅金的調查審核工作;
15)負責納稅證明、固定業戶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單的開具和出口貨物專用繳寬書/分割單的審批工作;
16)負責“免、抵、退”稅預申報和匯總申報的審核、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單的備案工作
17)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審核評稅工作;
18)負責對本區(分)局所屬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稽查工作;
19)負責本區(分)局稽查案件的審理、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和訴訟工作;
20)負責來人來函的協查、上級部門轉來的金稅工程交叉稽核結果的檢查工作;
21)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分)局稅收執法情況,組織進行征管質量考核。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參與擬定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預測,依法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參與開展所轄區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深圳市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落實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套用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媛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余超群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謝存強、杜國鋒、張偉明、丘孝勇、葉帆(掛職)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黃晟宇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斯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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