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深圳市政府的下設部門,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深圳市
- 類型:管理局
- 機構職能: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機構職能
機構領導
姓 名 | 職 務 | 分管工作 |
藍鎮強 | 黨組書記、局長 | 負責全面工作。 |
岳新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業務綜合處(藥械流通監管處)、局信息辦、市藥品監督執法監察大隊;聯繫直屬分局、寶安分局和龍崗分局;擔任本局新聞發言人。 |
王夏娜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藥品安全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聯繫市藥品檢驗所(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 |
吳兵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辦公室、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註冊審批處;分管黨務、紀檢、監察、信訪和群團工作;聯繫市藥品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市藥品醫療器械評價中心)。 |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 職能介紹 |
辦公室 |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全系統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
業務綜合處(註冊審批處) | 監督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企業和使用單位實施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流通、使用環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承擔本系統行政許可工作。 |
藥品安全監管處 | 監督藥品生產、藥物非臨床研究和臨床試驗、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不良反應監測、藥品風險評估;指導藥品生產再評價、淘汰工作。 |
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處 |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及標準;承擔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依法監督檢查工作;協助開展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指導醫療器械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不良事件監測、醫療器械風險評估。 |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和安全檢測、評價及其體系建設;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機構的業務;監督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發布及風險評估工作。 |
直屬機構
機構名稱 | 職能介紹 |
深圳市藥品監督執法監察大隊 | 承擔組織協調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的稽查執法、案件辦理等工作,牽頭查處大要案及跨區域案件。 |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 | 一、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製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採集工作。 六、承辦市局交辦和委託的其他工作。 |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 | 一、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製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採集工作。 六、在轄區內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開展對轄區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在區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轄區內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七、承辦市局交辦和委託的其他工作。 |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龍崗分局 | 一、負責本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轄區內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轄區內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轄區內製造、銷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案件的查處。 四、負責監督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廣告。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抽樣及相關信息的採集工作。 六、在轄區內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開展對轄區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在區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轄區內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七、承辦市局交辦和委託的其他工作。 |
深圳市藥品檢驗所(加掛“深圳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牌子) | 一、承擔核定的藥品抽樣任務。 二、承擔藥品標準的制定、修訂和藥品新產品、醫院新製劑的質量技術覆核工作。 三、開展藥品檢驗、藥品質量等有關方面的科研工作。 四、指導本市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技術工作;協助解決技術疑難問題,培訓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 五、醫療器械、藥用包裝材料質量的檢驗和委託檢驗。 |
深圳市藥品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加掛“深圳市藥品醫療器械評價中心”牌子) | 一、負責全市藥品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技能鑑定、資質檔案管理; 二、承擔已上市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 三、監測藥品、醫療器械的不良反應; 四、評估新藥品、醫療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 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信息諮詢服務; 六、承辦市局交辦和委託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