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關於<深圳市羅湖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深編[2011]23號),設立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簡稱區住建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
  • 位於:深圳市羅湖區
  • 隸屬: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地址:深圳市羅湖管理中心大廈15樓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房地產、建築、物業管理、燃氣等行業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房屋租賃、棚戶區改造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籌建、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負責牽頭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統籌全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房屋安全的制度和技術標準。
(六)承擔全區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職責,確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協調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黨建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務工程中的市政及小區給排水管網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推進全區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及建築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廢棄物排放管理和綜合利用管理工作。
(九)承擔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協調、督促、管理等職責。
(十)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職責。規範建築市場。監管全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按照市政府規定的項目管理許可權對區管工程造價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建設。
(十二)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承擔全區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燃氣設施的安全監管職責。依法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負責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市建設。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安居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區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配合做好市、區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七)按要求落實本領域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責任,並配合建立長效常態的創建工作機制。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區級以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區住房建設局應當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住房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全面推動住房新政策落地實施,強化建設科技引領,提升宜居城區建設質量水平。

機構設定

局辦公室:
負責黨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住房保障科:
承擔轄區住房保障日常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相關業務;負責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的籌集和建設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租賃、出售和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轄區低保戶貨幣配租的審核、支付等管理工作;負責廉租房貨幣和實物配租;對違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相關規定的單位、家庭或個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負責轄區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廉租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前期規劃、計畫安排和租售等管理工作;負責周轉房的清理清查;負責協調處理歷史遺留房屋產權問題。
物業監管科:
承擔轄區物業管理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依法對轄區內三級及三級暫定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報的初審和備案;負責組織對轄區物業管理項目進行考核、評比;負責對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的審批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組織、協調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日常活動;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工作;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施工管理科:
負責本區建設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投標備案;監督管理招投標活動,承擔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職責;負責查處違反建設工程發包、招標投標的違法行為;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工程建設項目。
住房和建設審批科:
負責廉租住房申請審批,建設單位協定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審批,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建設工程項目現場攪拌混凝土核准,臨時建築審批,瓶裝燃氣供應站設立許可,瓶裝燃氣服務點備案審核,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
負責對本區建築行業的工程質量監督、檢驗、安全監督機構和檔案室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後續監管工作;承擔房屋修繕、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監管工作;推進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和建築工業化工作;承擔建材行業市場準入、循環利用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等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
貫徹執行住房、建設和燃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對轄區監管建設工程及既有房屋建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違反住房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開展物業監管執法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基金追繳執法,對違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承擔轄區燃氣行業的監管及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聽證、複議、訴訟等法律事務和法制宣傳活動;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及區政府以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羅湖區建設工程事務監督管理中心 :
貫徹執行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建築施工安全和建築節能的法律、法規、規章、政府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及區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轄區內監管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和行政執法;負責監管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行為,各責任主體履責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責令停工、限期改正,並可提請區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負責受理監管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問題投訴,建築施工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並參與施工傷亡事故和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區政府投資的大額工程契約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建築施工企業和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轄區報建城市建築物檔案收集、管理和查詢;承辦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羅湖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一)貫徹落實有關住房保障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區保障性住房房源交接、回購和產權初始登記申報工作,負責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遴選和物業維修等工作。
(三)負責轄區居民申請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資料受理工作,協助市主管部門建立輪候庫。
(四)負責轄區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及後期資格覆核、日常巡查等工作。
(五)組織轄區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和房改住房補貼繳存等工作;負責轄區廉租住房補貼發放、管理等工作;負責人才安居、公租房等各類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受理、發放、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系統套用和推廣,以及維修資金交存、使用相關業務培訓。
(七)負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查檔、核算、催繳工作;
(八)承辦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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