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

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

《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是2020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政協深圳市委員會。

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規定了清單式提案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流程以及清單式提出、清單式審查、清單式交辦、清單式辦理、清單式督辦、清單式答覆、清單式公開和清單式考核等環節的工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提案人和提案辦理單位開展提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
  • 外文名:Work standard for list type proposal of Shenzhen CPPCC
  • 標準號:DB4403/T 119-2020
  • 發布日期:2020-11-13
  • 實施日期:2020-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01
  • 技術歸口:政協深圳市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政協深圳市委員會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由政協深圳市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 規劃、預研階段
2020年3月,政協深圳市委員會提出標準編制構想,並與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組成編制組,開展標準規劃,經過內部專家會議研討,初步確定了標準編制目的和內容範圍;2020年4月,項目啟動,編制組梳理前期相關資料,收集已有研究成果,並結合實際需求開展標準預研。
  • 草案編制階段
2020年5月—6月,在前期梳理相關檔案、制度基礎上,政協深圳市委員會負責領導和同事高度重視,多次組織召開研討會議,初步構建標準框架,並通過內部研討不斷完善標準草案,形成徵求意見稿初稿。2020年6月底—7月初,編制組將初稿在內部反覆研討、多輪修改,形成了正式的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階段
2020年7月中—8月,計畫將標準徵求意見稿傳送相關部門、各區級相關單位徵求意見。2020年9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0年11月13日,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2月1日,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余立功、趙彥博、魏威、胡寶留、許予洋、呂勇、吳序一、王超群、張易華、郭澤環。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體要求
2
5 清單式提案工作流程
3
6 清單式提出
4
7 清單式審查
5
8 清單式交辦
5
9 清單式辦理
6
10 清單式督辦
7
11 清單式答覆
7
12 清單式公開
8
13 清單式考核
9
附錄A(規範性)清單式提案模板
10
附錄B(規範性)清單式答覆模板
11
附錄C(規範性)提案工作清單模板
12
參考文獻
1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規定了清單式提案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流程以及清單式提出、清單式審查、清單式交辦、清單式辦理、清單式督辦、清單式答覆、清單式公開和清單式考核等環節的工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提案人和提案辦理單位開展提案工作。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清單式提案工作標準》(DB4403/T 119-2020)的制定,實現了評價考核從“定性”向“定量”轉變,提案辦理從“虛功”向“務實”轉變,提、辦雙方從“兩張皮”向“一體發力”轉變,提案工作從“相對封閉”向“更加開放”轉變,提案委從“大包大攬”向“突出重點”轉變。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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