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深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 職能介紹 |
辦公室 |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
法制處(審批服務處) |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重大課題調研和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
計畫財務處 | 承擔部門預算決算編制、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部門預算的執行及績效評價、城市維護費的計畫安排工作。監督管理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及使用。 |
綜合管理處 | 擬訂安全生產、物業管理、工程管理有關制度規範。指導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物業管理、工程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工作。 |
市容管理處 | 組織編制城市容貌有關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市容環境綜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組織開展全市性環境綜合整治與提升工作。 |
園林處 | 組織擬訂城市綠化總體規劃、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發展綱要。組織擬訂市政公園建設管理標準,指導市政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全市園林綠化績效考核、占用綠地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園林綠化科學研究和所屬公園的自然教育工作。 |
執法監督處 | 擬訂城管綜合執法領域的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牽頭開展全市性專項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重大、複雜案件,指導監督各區開展城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全市城管綜合執法系統的業務培訓。 |
機關黨委(人事處) |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外事、離退休人員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