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資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有關規定)要求,由深圳市國資委編制。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市國資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密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公眾關注關切,深化落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範圍動態調整工作機制,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提升公開實效,持續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
  (一)在主動公開方面
  一是及時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制定《深圳市國資委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明晰公開類別、事項、內容、時限、方式、主體,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二是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規劃計畫、政策法規、資金信息、國資監管、國企要聞等信息。三是統籌辦理人大政協提案71件,涉及服務城市建設、國企改革發展等重點領域,完成線上訪談3期、民意徵集3期。
  (二)在依申請公開方面
  一是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規範答覆文書格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確保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合法、規範。二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7件,均按時如期規範辦理、答覆,全年未產生行政複議事項。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及時準確轉載發布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等權威信息,開展政務新媒體表述錯誤信息自查自糾,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二是靈活運用文字、圖解等方式對重點領域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和需要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檔案進行解讀。三是建立信息公開監管、落實制度,健全信息公開範圍動態調整工作機制,確保信息更新及時、準確、規範,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確保官方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營。
(四)在公開平台建設方面
  一是夯實基礎管理。嚴格落實《深圳市黨政機關網站和新媒體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強化入口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管理,以內容建設為根本,進一步最佳化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互動交流、辦事服務等功能,為企業和公眾提供便捷實用的服務。二是推動新媒體平台建設。綜合運用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讀特等渠道,推進新媒體矩陣平台同步公開政府信息,“深圳國資”微信公眾號、“深圳國資”微博累計發布1365篇宣傳報導,推出長圖、海報等原創新媒體產品37組。投送稿件先後獲中央、省、市級媒體重點報導99篇次,其中被國務院國資委採用27篇次,為公眾提供更精準權威的國資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1
6




27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1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1





1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1





1
2.重複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15
6




21
(七)總計
21
6




27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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