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廣東省、深圳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要求,我委編制了《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況、主動公開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過深圳市政府線上、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入口網站公布。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深圳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準確執行《條例》,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綜合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媒體、微信、抖音等渠道,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深圳科技創新有關政策和舉措,積極回應市民信息公開申請,認真穩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
  1.依託入口網站公開信息
  2023年,我委高度重視入口網站建設,逐步健全網站欄目,完善公眾參與渠道,提高線上辦事效率,增進與公眾互動交流。進一步最佳化委網站首頁布局,將公眾關注的結果公示、狀態查詢、線上辦事、政策解讀、專題專欄等放在更為醒目位置,認真維護數據公開欄目,及時更新欄目內容,便於民眾查閱相關統計數據。目前,委入口網站設有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科技服務、公眾參與、深圳高新區、黨建園地等6大板塊,專設“外國人才服務”專欄,並在“公眾參與”欄目設定主任信箱、線上訪談、民生實事、意見徵求、業務諮詢、信件答覆、監督投訴子欄目,加強了我委與企業和服務對象的溝通交流。2023年,網站訪問量12073229人次,通過網站主動公開1616條信息,其中概況類信息58條,政務動態信息678條,其他信息880條。以上政務公開數據,凸顯了政府入口網站在政府信息公開中的重要作用。
  2.通過媒體主動公開信息
  根據業務情況,我委積極舉辦網上調查和民意徵集活動,舉辦線上訪談活動5次,徵集調查3次,發布政策解讀6篇,收集到很多寶貴的公眾意見和建議。
  3.依託微信公眾號進行信息公開
  我委進一步加強政務建設,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兩大新媒體信息發布平台,並於2023年11月新開設了抖音號和微信視頻號,及時發布工作信息,加強與網友互動。累計傳送新浪微博99篇,關注冬粉8757人;累計傳送微信公眾號443篇,關注冬粉114222人;抖音號發布39篇,關注冬粉689人。
4.通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主動公開信息
  2023年,我委通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發布《深圳市大型科研儀器購置評議實施細則》《深圳市科技項目評審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計畫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公眾可通過我委網站、深圳政府線上網站、202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查閱有關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委政府入口網站常年設定依申請公開專欄,公眾可通過依申請公開專欄或者在12345熱線電話系統依法申請信息公開業務。據統計,2023年度網上申請10件,總申請(含其他渠道)10件,15個工作日內(含當場答覆)7件,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0件、提起行政訴訟0件。2023年網上申請比2022年減少5件,主要是我委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大力推動科技創新信息公開,依法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三)業務事項公開情況
  根據行政審批改革結果,我委業務事項42項,其中行政許可類行政職權事項1項(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行政確認類事項8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單核定、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研發機構名單核定、申請招標拍賣掛牌使用高新區土地競買人入圍資格審查、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協定類空置廠房調劑資格確認、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認定、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評定5項(市長獎、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國家和廣東省科學技術獎配套獎勵),其他行政職權事項27項(科技計畫項目及科技研發資金管理使用23項、市政府投融資園區產業用房租金減免、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辦理、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共服務類事項1項(深圳市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助)。
(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我委將高企認定、園區管理、加計扣除、科技統計、科技計畫、科技獎勵、科技專家、科研機構、軟科學成果、創新載體(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科技孵化器等)、信用信息雙公示等重點便民服務做成專欄,提供相關名單及介紹等。
  (五)政府信息管理
  1.強化領導機制
  我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市科技創新委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張林主任擔任組長,成員包括所有委領導,領導小組在秘書處下設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成員由委機關各處、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形成了上下聯動的政府信息公開網路。
  2.建立健全制度
  嚴格執行《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公開責任追究辦法》和《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等要求,明確信息公開的原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和程式、依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範圍和程式、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考評辦法,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責任追究、社會監督評議、保密審查制度及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
  3.明確信息公開內容
  遵循嚴格依法、公開公正、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編制了信息公開目錄,除少數涉及國家、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外,其餘如“部門領導介紹、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及聯繫方式、部門業務工作相關的通知與公告、部門業務工作開展的最新動態、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政策解讀信息或實施細則、科技創新相關規劃信息及執行情況、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部門年度財政預算、財政決算及執行情況、部門業務工作、重點工作及熱點工作相關的專題專欄”等均列入信息公開目錄範圍,及時予以公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6
6
6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萬元)
政府集中採購
2
150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
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1
0
0
0
0
0
1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需要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3
0
0
0
0
0
3
(七)總計
10
1
0
0
0
0
1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在豐富信息公開內容、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意見、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公開的形式方式還可以進一步創新,讓網民市民朋友更加喜聞樂見。下一步,我委將繼續按照《條例》的各項要求,遵循《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等制度,不斷創新工作舉措,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準確、及時、高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未產生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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