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發[2001]8號,以下簡稱《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意見》(粵發[2001]5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推動我市21世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按照國家計生委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 發布日期:2002-01-07
  • 生效日期:2002-01-0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深圳市
【發布文號】深府〔2002〕11號
【發布日期】2002-01-07
【生效日期】2002-01-0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深府〔2002〕11號)

(2002年1月7日)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發[2001]8號,以下簡稱《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意見》(粵發[2001]5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推動我市21世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按照國家計生委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全面貫徹落實《決定》和《意見》精神,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利益導向的管理機制為主線,以更好地滿足育齡民眾的基本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實現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 全面提高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質量和民眾的滿意程度,進一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深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人口環境。
到2005年,戶籍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分別控制在13‰和11‰以內。計畫生育率年保持97%以上,育齡夫婦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面達90%以上,出生缺陷率有明顯下降,出生人口性別比趨向正常。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機制
建立並完善"以現居住地為主"的計畫生育屬地管理體制,將轄區戶籍人口、人戶分離的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和各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按照"以現居住地為主"的屬地管理原則,全面納入鎮、街道的管理範圍。
在城市,要建立健全社區、企事業單位、計畫生育協會組成的計畫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管理和服務網路,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城市計畫生育管理新機制。落實並完善企業法定代表人計畫生育責任制,發展以計畫生育協會為主的社區民眾性計畫生育組織。
在農村,要切實做到重心下移到村,大力推進計畫生育村民自治進程,按照"建章立制、民主管理、優質服務"的要求,突出計畫生育自治制度建設、計畫生育契約管理、村務公開3個環節,形成黨支部村委會、基層計生專乾、計生協會組織三位一體的管理服務體系。
(二)改按計畫生育為按政策生育,建立新型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機制
對我市戶籍人口實行按政策生育,分階段取消憑指標生育的生育管理制度。第一階段:對戶籍人口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可以自願選擇生育第一孩的時間,取消一孩生育證審批管理制度,不再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第二階段:對符合《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有特殊情況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由鎮(街道)計生辦及時告知並指導其依法生育,取消二孩生育證審批管理制度,不再辦理二孩《生育服務證》。民政、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制定有關配套措施,在再婚登記、獨生子女病殘兒鑑定、獨生子與獨生女登記結婚等方面,根據《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對特殊情況可以生育二孩的夫妻進行分類指導,主動服務民眾,定期了解育齡夫婦的環情孕情,為當地戶籍育齡婦女的結婚、懷孕、生育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把技術服務和 生育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既方便民眾,又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機制
要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這一難點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制約措施,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市、區、鎮(街道)計生部門要設立流動人口管理機構,村(居委會)要有專人負責。認真落實流動人口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管理、同考核、同服務的各項措施,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緊緊抓住已婚育齡民眾的婚育行為加強管理。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要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生協會組織,加強與流出地的聯繫,定期溝通信息,共同構建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服務與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率。
(四)建立並完善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機制
一是按照"設施完備,管理規範"的要求,構築以生殖健康服務為核心,融宣傳、諮詢、藥具管理和技術服務於一體的服務框架,高標準建設、完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實現由單一行政管理向綜合服務管理轉變,寓管理於服務之中。
二是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原則,在發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作用的同時,充分利用衛生部門的人才優勢、技術優勢和管理優勢,在社區健康服務中心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實施"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工程"、"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積極開展創建"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區"活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部門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為育齡民眾提供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全程、方便、安全的優質服務,提高總體服務水平,積極推廣新技術、新產品,努力滿足育齡民眾對少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
三是積極穩妥地推行避孕節育方法的知情選擇服務,根據育齡民眾的身體狀況,指導民眾選擇以長效避孕為主的節育方法,充分尊重育齡民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健康權,在保障育齡民眾身心健康的同時,不斷提高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
(五)建立以依法治市相配套的計畫生育政策法規體系
要強化依法管理,完善規章制度,把計畫生育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轉變工作作風,嚴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依法保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根據《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相關法規,及時制定我市的地方性法規,使之配套完善,保證我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以"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為主線,建設新型生育文化
積極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深化宣傳教育內容,創新宣傳教育方法,提高宣傳教育質量和效果。把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社區文化建設綜合規劃中,在廣大育齡民眾中構建先進生育文化,全面推進"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在宣傳教育內容上,要從宣傳法規政策,逐步向宣傳科技知識擴展,加強男性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滿足不同人群對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識需求。在宣傳教育方式上,要採用現代化手段,充分發揮媒體、信息網路和企業文化等作用,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由單純的說教式向平等、對話、諮詢等多形式轉變,增強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加強宣傳教育的效果評估,從注重過程評估逐步向效果評估轉化,著重評估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民眾對計畫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保障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
要進一步落實對計畫生育家庭和獨生子女的各項優待政策。在城市,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堅持集體經濟股份分紅與計畫生育掛鈎,全面開展雙農戶獨生子女父母和雙女戶養老保險。在此基礎上,本著政府支持、民眾自願的原則,逐步建立、完善農村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障制度。
(八)建立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機制
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電子信息和電視、報刊、電台等傳媒的宣傳教育作用,儘快建立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的"三網一庫兩系統"(人口與計畫生育公眾網、廣域網和區域網路,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信息資料庫,計畫生育綜合信息諮詢系統和育齡婦女生殖健康信息服務系統),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九)建立和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考核、評估和監督機制
按照"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減少考核次數和內容、層次,把基層的工作重點引導到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提高工作水平上來。實行黨政領導、計畫生育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分類考核,其內容應與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相一致。堅決執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權制度。
(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計生幹部隊伍
按照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善於做民眾工作的要求,加強計生幹部隊伍建設。在區鎮(街)機構改革中,要保證計生人員、機構、編制落實。要加強計生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培訓,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人口與計畫生育行政管理隊伍、技術服務隊伍、民眾工作隊伍和產業開發隊伍,為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三、綜合改革的時間安排
(一)2002年上半年為試點階段。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總體方案報市政府,同時抓緊制定配套實施方案。選定一個鎮作為試點,及時總結試點經驗。
(二)2002年下半年為全面實施階段。集中精力抓好方案和配套措施的貫徹落實,在全市範圍內推開。
(三)從2003年起進入初步評估階段。按照改革的目標和內容進行驗收,允許反覆,不斷總結、完善、提高。2004年進行階段性評估,2005年進行全面評估驗收,確保各項改革內容、目標、措施全面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從穩定低生育水平,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採取有效措施,幫助解決改革中的困難與問題。
(二)加強組織領導
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是我市做好新時期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重大舉措,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為了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王順生副市長任組長,劉潤華副秘書長和市計生辦洪旺全主任任副組長,各區和市發展計畫局、財政局、公安局、統計局、信息辦、衛生局、民政局、社保局各一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計生辦,負責改革的具體組織、協調、督查和評估工作。
(三)保證經費投入,確保綜合改革的順利進行
各級財政要保證綜合改革所需經費,要適當增加對街道(鎮)和社區居委會的計畫生育經費投入,以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
(四)做好宣傳報導工作
各級計生組織、計生協會要利用各種形式大力宣傳綜合改革的重大意義,新聞單位要加強對改革的宣傳報導工作,廣泛動員全社會和廣大民眾積極配合和支持改革,形成改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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