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是1998年06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8-06-24
【生效日期】1998-06-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關於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二屆10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為了確保我市外貿出口任務的順利完成,促進深圳經濟的穩步健康發展,特制定扶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加大外貿體制改革力度,提高深圳外貿的整體應變能力和競爭力
進一步推進外貿經營權審批制度的改革,鼓勵內地企業來深圳從事外貿業務。對內地大型企業(含生產和外貿企業)在深圳註冊的法人企業給予進出口經營權。加快試行外貿經營權從審批制到登記制的過渡;繼續完善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自動登記制。爭取組建中外合資外貿公司的試點工作有實質進展,推進外貿經營主體的多元化。
二、切實推動國有外貿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
通過產權主體多元化對外貿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採取企業內部員工持股、股份合作制、兼併、出資轉讓、合資合作、租賃、委託經營等形式,加快改造國有外貿企業。通過“抓大放小”,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對實行內部員工持股的外貿企業,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可有所突破,允許外貿企業經理或業務骨幹控股,提高其持股份額,拉大與一般員工持股差額。以企業改制留住外貿專業人才,調動員工積極性。
三、大力扶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對生產出口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在稅收、貸款、外貿出口發展基金使用、交易會攤分配、出國赴港審批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優先安排。
擴大招商引資規模,引進在國際上有實力的跨國公司、高新技術企業來深圳投資、設廠,鼓勵進口先進設備和技術,加快深圳出口工業的升級換代,最佳化出口商品結構,逐步實現外貿出口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增強出口後勁。
四、擴大外貿出口發展基金和外貿專項貸款規模
1998年新增外貿出口發展基金5000萬元人民幣,使該基金總額達到2.5億元,由市貿易發展局和市財政局按照擇優扶強、專款專用的原則,重點扶持外貿企業開拓遠洋貿易和高新技術、機電產品出口。基金要切塊用於我市國有外貿企業出口貸款貼息。此外,市貿易發展局要積極幫助企業申報中央外貿出口發展基金。
1998年新增外貿專項貸款2億元人民幣,使該專項貸款規模達到4億元,以支持外貿發展。
五、繼續扶持外商投資企業和“三來一補”企業擴大產品出口
(一)各有關部門要在各個環節對外商投資企業及“三來一補”商戶認真落實“國民待遇”政策。
(二)減輕企業負擔,降低生產成本。
1、降低“三來一補”企業工繳費財政統籌比例,調減幅度由各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2、全面實行電費直接抄表到戶,取消用電中間層收費。
3、各級政府要公開各種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取締亂收費。由市經濟發展局會同市物價局、市糾正行為不正之風辦公室,對全市工業的亂收費、亂攤派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
六、繼續扶持機電產品出口
每年用於機電產品出口項目的外貿出口發展基金不少於基金總額的50%,並根據項目性質適當延長使用期限,其資金占用費按銀行利率下調30%收取。
七、加強財政、銀行、稅務等部門對外貿出口的支持
各銀行對按時還本付息的外貿企業和效益好的外貿企業貸款,根據出口優先原則和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外貿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及時優先滿足貸款需要,並允許辦理貸款展期手續;增加出口信貸,支持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稅務部門要繼續抓好出口退稅工作,加快退稅進度,對大型出口企業、資信好的企業,可優先退稅,加快外貿企業資金周轉。
八、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
充分利用當前有條件和機遇,努力開拓中東、東歐、拉美、非洲等有發展潛力的市場,鞏固香港、歐美等傳統市場份額。對參加市政府統一組織的赴境外展銷活動的企業,其攤位費按成本的50%收取,另50%由市外貿出口發展基金補貼。進一步扶持和發展駐外企業,在清理調整現有駐外企業的基礎上,組織市屬有產品優勢和開拓實力的大型企業,分別在南美、非洲、北美、澳洲、獨立國協等熱點市場設立海外貿易中心,集中推銷深圳高新技術產品和名優產品。進一步簡化外貿企業和出口生產企業臨時出國赴港審批手續,根據有關企業實際需要和出口實績,經市貿易發展局核准,由市外事辦公室增加其赴港長證名額。
九、進一步完善出口配額的分配辦法,提高出口配額使用效益
市貿易發展局要繼續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增加我市各類出口配額;對現有配額,除鮮活商品配額繼續分配給承擔我市菜藍子供應任務、出口效益好的骨幹商貿和大型生產企業外,對其它配額通過有償和無償招標等辦法公開招標,實現稀缺資源的充分使用。
十、切實改善外貿經營環境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意識,樹立一切為企業服務、為出口服務的思想。市口岸辦公室要進一步落實口岸改革措施,搞好各口岸查驗單位的協調,切實減少查驗程式,提高辦事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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