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是深圳市的地方法規,由深圳市政府頒布。公告明確了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的執法主體資格、職責、許可權、辦公地址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 公告時間:2011年5月23日
  • 公告主體:深圳市人民政府
  • 公告文號:深法制54號
  • 公告關鍵字:規劃土地  行政執法主體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土地礦產
深法制54號
深圳市政府
2011-5-23

法規內容

根據《深圳市行政執法主體公告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對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進行了審查,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關於印發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深府辦〔2009〕100號)、《關於市、區規劃土地執法監察隊伍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深編〔2009〕113號)、《關於進一步明確查違工作責權分工的通知》(深編〔2009〕114號)、《關於加強市、區規劃土地監察機構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深編〔2010〕57號)等編制檔案,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在其職能許可權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其執法人員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進行執法。現將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責和許可權、主要執法依據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
執法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擬定全市規劃土地監察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負責全市範圍的重點巡查和機動巡查,運用衛星遙感監測圖片等高科技手段進行日常監控;依法對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重大案件、爭議較大案件或者類型較新的案件以及市規劃國土部門各派出機構上報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認定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指揮、調度市規劃國土部門各派出機構以及區、街道規劃土地監察機構,組織跨區和重大執法行動。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園嶺東路5號八角樓附樓
投訴和舉報電話:12336
二、主要執法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七)《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八)《土地調查條例》。
(九)《地名管理條例》。
(十)《土地登記辦法》。
(十一)《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
(十二)《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
(十三)《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
(十四)《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
(十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
(十六)《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
(十七)《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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