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區環境保護局

淮安市淮陰區環境保護局是淮陰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內設五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科、污染控制與防治科、科技法規與宣傳教育科、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科。下設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局及5個鄉鎮環境監察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陰區環境保護局
  • 內設 :五個職能科室
  • 下設:5個鄉鎮環境監察分局
  • 局長:張樹寶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區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才台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區範圍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區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統籌協調全區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全區污染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減排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負府戀槓旋責國控和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排污總量指標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盛肯故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國家和省、市、區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組織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旬試尋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章院淚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核定和排污收費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助市局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譽潤朵戶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向區政府提出各類區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 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監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測等。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實拘只捆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區環境質量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九) 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 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樹寶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王啟同 負責黨務及行風軟環境建設、治安、信訪、三大攻堅工程、局鄉掛鈎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陳 紅 負責綜合計畫、自然生態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服務中心視窗等工作,分管綜合計畫科。
張緒平 負責法制與宣傳教育、綠色創建、環境行政處罰審查覆核、政務信息和宣傳報導等工作,分管法制與宣傳教育科。
周金生 負責環境監測、飲用水源自動監測站和大氣自動監測站管理、“河長制”河流水質監測、應急監測等工作,分管環境監測站。
張啟亞 協抓黨務,負責黨總支、城市長效管理、環境監察等工作,分管環境監察局。
施華龍 負責紀檢監察、創模、污染減排、污染源普查、“兩項”資金管理、環境科技產業、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招商引資、項目幫辦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監督管理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 責 人:汪傳球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0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各類目標管理分解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等工作;擬定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及內部管理制度;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區環保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環保專項資金使用工作,提出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和資金使用年度計畫,並組織檢查驗收。
環境影響評價科
負 責 人:邱謹楠
辦公地址:淮陰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環保視窗
主要職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專項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污染控制與防治科
負 責 人:包曉芸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0室
擬定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畫建議,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流域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有關污染防治規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承擔全區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市環保局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協助市局對放射性廢物管理和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
科技法規與宣傳教育科
負 責 人:韓靜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2室
主要職能:
組織擬訂、修改地方綜合性環境保護政策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全區重大環境問題研究;組織推行環保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範、監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執法大檢查的具體工作和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示和公眾舉報工作。
負責管理全區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社會各界廣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負責本區環境新聞報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激勵機制,提高環境保護社會化程度,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環境保護社會表彰等。
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科
負 責 人:邱楓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2室
主要職能:
組織編制全區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區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承擔全區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直屬單位

淮陰區環境監察局
負 責 人:漆利之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1室
主要職能: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政規章;依法對區境內排污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和處理;負責對區內污染源排污情況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區內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項目和“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區內各排污單位徵收污水、煙塵、噪聲、固體廢物物等排污費;參與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策的編制以及全區排污費、統計報表的編報匯總工作,參與環保補助資金的初審,並對使用及還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全區環境污染事故及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對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來信來訪及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處理等。
淮陰區環境監測站
負 責 人:丁 瓊
辦公地址:淮陰區陽光醫院後面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和監測技術規範;參與本地區環境監測規劃、計畫的制定,並貫徹執行;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在跨行政區的重點水域和敏感水域實施水質自動監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實施監督監測,對重點污染源建立和健全排污動態檔案,編寫監測報告;按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履行監督、監測職能。提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現狀評價資料,進行環境影響後評價監測及“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提供或核實排污費所需的監測數據;為排污申報、排污審計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中的總量核實和檢查提供實測和核實數據;為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供考核依據;為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基礎環境質量提供監測數據;為環境產品、環境標誌的審定和進、出口商品中有關環境標準的檢測提供監測數據和報告;收集、整理、儲存本地區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對本地區環境質量和排污狀況進行綜合分析,編制環境監測報告、年鑑,參加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各類監測數據、報告,為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為轄區內污染事故處理和污染糾紛仲裁提供監測數據,參加跨區域的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仲裁監測;在確保完成指令性任務的前提下,利用本單位技術力量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 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 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樹寶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王啟同 負責黨務及行風軟環境建設、治安、信訪、三大攻堅工程、局鄉掛鈎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陳 紅 負責綜合計畫、自然生態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服務中心視窗等工作,分管綜合計畫科。
張緒平 負責法制與宣傳教育、綠色創建、環境行政處罰審查覆核、政務信息和宣傳報導等工作,分管法制與宣傳教育科。
周金生 負責環境監測、飲用水源自動監測站和大氣自動監測站管理、“河長制”河流水質監測、應急監測等工作,分管環境監測站。
張啟亞 協抓黨務,負責黨總支、城市長效管理、環境監察等工作,分管環境監察局。
施華龍 負責紀檢監察、創模、污染減排、污染源普查、“兩項”資金管理、環境科技產業、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招商引資、項目幫辦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監督管理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 責 人:汪傳球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0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各類目標管理分解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等工作;擬定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及內部管理制度;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區環保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環保專項資金使用工作,提出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和資金使用年度計畫,並組織檢查驗收。
環境影響評價科
負 責 人:邱謹楠
辦公地址:淮陰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環保視窗
主要職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專項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污染控制與防治科
負 責 人:包曉芸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0室
擬定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制計畫建議,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流域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有關污染防治規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承擔全區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市環保局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協助市局對放射性廢物管理和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
科技法規與宣傳教育科
負 責 人:韓靜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2室
主要職能:
組織擬訂、修改地方綜合性環境保護政策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全區重大環境問題研究;組織推行環保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範、監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執法大檢查的具體工作和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示和公眾舉報工作。
負責管理全區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社會各界廣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負責本區環境新聞報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激勵機制,提高環境保護社會化程度,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環境保護社會表彰等。
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科
負 責 人:邱楓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2室
主要職能:
組織編制全區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區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承擔全區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直屬單位

淮陰區環境監察局
負 責 人:漆利之
辦公地址: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區行政中心421室
主要職能: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政規章;依法對區境內排污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和處理;負責對區內污染源排污情況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區內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項目和“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區內各排污單位徵收污水、煙塵、噪聲、固體廢物物等排污費;參與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策的編制以及全區排污費、統計報表的編報匯總工作,參與環保補助資金的初審,並對使用及還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全區環境污染事故及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對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來信來訪及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處理等。
淮陰區環境監測站
負 責 人:丁 瓊
辦公地址:淮陰區陽光醫院後面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和監測技術規範;參與本地區環境監測規劃、計畫的制定,並貫徹執行;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在跨行政區的重點水域和敏感水域實施水質自動監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實施監督監測,對重點污染源建立和健全排污動態檔案,編寫監測報告;按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履行監督、監測職能。提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現狀評價資料,進行環境影響後評價監測及“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監測;提供或核實排污費所需的監測數據;為排污申報、排污審計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中的總量核實和檢查提供實測和核實數據;為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供考核依據;為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基礎環境質量提供監測數據;為環境產品、環境標誌的審定和進、出口商品中有關環境標準的檢測提供監測數據和報告;收集、整理、儲存本地區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對本地區環境質量和排污狀況進行綜合分析,編制環境監測報告、年鑑,參加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各類監測數據、報告,為政府的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為轄區內污染事故處理和污染糾紛仲裁提供監測數據,參加跨區域的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仲裁監測;在確保完成指令性任務的前提下,利用本單位技術力量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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