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工業強區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重點產業發展,著力打造醫藥、IT、食品、新型建材等為主的都市型工業。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組織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收集、整理、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重大信息。
(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貫徹落實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區工業和信心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八)推進全區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貫徹落實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引導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落實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
(九)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鹽業專營工作和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城市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落實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負責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落實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進全區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
(十三)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
(十四)培育發展全區龍頭骨幹企業。組織實施培育發展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工業企業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承擔區屬企業改制及改制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矛盾和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六)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軍品出口和國際合作相關工作。實施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管理。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機關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信息公開發布。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機關黨務、黨風廉政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工業企業科。負責目標管理工作。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培育龍頭骨幹企業。推進制造強區建設,打造都市型工業。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承擔本單位與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的日常溝通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推動中小企業合作交流。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區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負責醫藥、食品、輕工、紡織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矛盾和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三)信息產業科。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資金的運行管理。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工作。實施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負責全區工信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
(四)綜合管理科。承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併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推動產融合作。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相關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軍品出口和國際合作有關工作。實施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管理,承擔船舶行業在建船舶抵押融資相關工作。協調船舶行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等相關問題。推動船舶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市國防科學工業辦公室布置的日常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卜維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