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局

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局

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局,是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淮安市清江浦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和管理全區各類統計調查制度。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開展區級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實施全區投入產出調查。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及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金融、交通、郵電、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人口就業、社會發展、人民生活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金融、交通、郵電、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等各類統計監測評價,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和推進各鎮(街道)、園區,各部門、各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八)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組織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套用,協調和指導全區現代化統計體系建設。
(十)落實全區統計法治監督責任,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項目和有關統計資料的交換工作。
(十二)加強和推進統計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培訓、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統計信息化規劃,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項目建設。負責信息技術引進與推廣,落實統計信息化技術標準和運行規則。負責網路系統與平台運行維護、網路與信息資源管理與安全。負責信息技術支持、服務、培訓。負責大型普查或調查數據處理工作。承擔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統計監測科。組織擬定重大區情區力調查計畫、統計調查計畫、統計制度和統計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諮詢建議。承擔高質量發展部分指標監測評價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承擔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名錄庫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調查。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開展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全區投入產出調查。開展行政區劃調查和城鄉劃分調查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三)統計調查科。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能源、資源、環境、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財政金融、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相關新經濟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等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法規科。組織實施對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和其他統計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承辦“雙隨機一公開”有關事務,組織實施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對局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監督民間統計調查活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用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科長(主任)4名。
區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統計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淮安市清江浦區統計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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