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6號)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10〕8號),設立市民防局。就是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民防局
- 簡介: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 主要職責:負責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
- 地點:淮安市
一職責調整,二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由省民防局下放給市民防局防護級別為 5 級以下(含 5 級)的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報廢審批權。
(三)加強民防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民防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應急預案;負責編制市人防工程規劃;負責編制市民防(人防)通信警報及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定全市年度民防(人防)工作計畫;檢查指導縣(區)人防工作。
(三)擬訂市民防指揮系統轉入戰時體制方案;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計畫;組織進行民防、人民防空演習;承擔保障市委、市政府、淮安軍分區組織指揮全市民防(人防)行動的責任;負責市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依法籌集人防建設經費,編制民防(人防)經費預算,監督檢查民防(人防)財務管理規定和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民防(人防)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五)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等事項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統一組織實施全市單獨修建或結合地面建築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組織實施各類重點人防工程建設。
(六)負責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拓展和完善人防系統防災功能;負責人防工程、通信設施平時開發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民防專業隊伍、民防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負責全市民防(人防)通信、警報及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市(民防)人防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民防)人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在校學生的民防(人防)知識教育和防護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民防(人防)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組織開展全市民防(人防)科學技術研究,負責民防(人防)科技情報、項目和成果管理,指導民防(人防)協會建設。
(九)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淮安軍分區和省民防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延安東路58號
淮安市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