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傳送的公文;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領導同志部分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三)辦理省委、省政府及省各部、委、辦、廳、局傳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區)的工作。
(五)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督促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對省政府和市政府檔案、指示、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檢查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負責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九)負責蒐集整理信息,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重要政務信息;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具體承辦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市長公開電話工作;做好人民民眾反映的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問題的受理、交辦、督辦、報告和辦理情況的反饋工作。
(十三)負責市領導引薦的重大項目、重要客商承接服務工作,推動重大項目落戶淮安。
(十四)承辦市政府新聞發布活動,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五)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蒐集和分析巨觀政策走向方面的動態和信息,為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負責長三角經濟區、淮海經濟區、隴海蘭新經濟帶等區域經濟組織的聯繫和交流工作。
(十六)負責聯繫協調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市市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及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的有關工作。
(十七)做好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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