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指南

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由淮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指南
  • 受理單位:淮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提取條件,提取程式,提取材料,委託提取,提取額度,注意事項,法律責任,

提取條件

(一)住房消費提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無自住住房,租賃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20%的。
(二)賬戶銷戶提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連續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特殊情形提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城市特困職工以及因患九種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提取程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核實後出具《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二)中心審批。職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提取證明材料原件和單位出具的《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以及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的銀行卡到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銀行支付。公積金中心準予提取的,委託受託銀行轉入職工提供的銀行卡賬戶或由職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受託銀行櫃面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提取材料

(一)購買住房。購買住房是指買下擁有所購房屋所有權的住房。按照購房類型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契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契稅完稅憑證和交易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3、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保障性住房申購批准檔案、保障性住房購房契約和首付款有效憑證或購房發票原件。
4、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拆遷安置部門簽章的拆遷安置協定、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補交差價款憑證原件。
(二)建修住房。建修住房是指經有權部門批准,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
1、建造住房是指經住建、規劃等部門批准建造的住房。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和購買建築材料付款憑證原件。
2、翻建住房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的住房。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和翻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購買建築材料付款憑證原件。
3、大修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
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購買建築材料付款憑證原件。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是指償還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或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
1、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契約或房屋所有權證、借款契約、個人信用報告和貸款銀行簽章的當月已還住房貸款明細情況證明原件。
(四)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租賃住房支付房租是指在本市範圍無自住房,租賃住房用於居住,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20%。提供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當年支付房租發票、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原件。
(五)離休退休。離休退休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符合離休、退休制度而退出工作崗位休息的人員。提供離休證、退休證原件;未取得離休證、退休證的,提供人社部門批准的離休、退休證明原件。
(六)出境定居。出境定居是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註銷戶籍,獲準到境外定居的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證明原件。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等級為一至四級),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和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結論原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連續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和就業登記證原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轉移證明和外市戶口簿或戶口移出證明原件。
(八)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或城市特困職工,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證原件。因患九種重大疾病之一,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住院醫療費用憑據、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九)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或戶籍註銷證明、與死亡職工關係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公證書原件。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有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

委託提取

(一)委託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出具上述有關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戶口簿或結婚證)原件。
(二)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委託人簽署的並經委託人所在單位證明的《淮安市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授權書》原件或公證部門公證的委託書原件、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提取額度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購房契約簽訂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被批准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且提取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應付房價款。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當期已還貸款本息,且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貸款本息。
(三)無自住住房,租賃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20%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年房租總額中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城市特困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

注意事項

(一)住房消費、特殊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保留10元以上餘額。
(二)擬將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留存一定餘額,避免影響貸款額度計算。
(三)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法律責任

(一)違反提取管理規定,以欺騙手段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規所提款額;限期內未退回違規所提款額的,公積金中心可以停止其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資格,直至退回違規所提款額止。
(二)違反提取管理規定,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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