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淮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歸集科、運用科、綜合科三個職能科室。
主要職責
資金歸集科
1、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計畫,並負責落實執行。
2、負責組織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的有關政策調研及解答工作,擬定有關政策和規定,有關住房公積金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供領導決策。
3、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的開戶、匯繳、變更、補繳、查詢等業務。
4、負責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轉移業務。
5、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緩繳、封存業務。
6、負責做好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核對、整理和歸檔工作。
7、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宣傳、催繳工作,並對單位進行住房公積金政策指導,幫助單位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
8、負責對鳳台縣內各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加強科室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資金運用科
1、負責對借款人申請貸款的資格、資信等情況進行審查,並按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2、負責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帳;
3、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控制,配合受委託銀行根據《借款契約》規定的職責共同做好貸款的回收工作,對收回的貸款本息及時、足額入帳,對逾期的貸款進行催收;
4、負責中心與委貸銀行、擔保中心、房屋開發建設等單位相關協定的起草工作;
5、負責貸款項目的管理和施工現場考察;
6、負責協調擔保、銀行、評估、公證等機構,實行貸款“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
7、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8、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服務;
9、負責擬定貸款的相關政策,做好對分中心的對口業務指導工作;
10、對於貸款中違約引發的法律問題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提起訴訟或應訴;
11、承辦上級和本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負責承辦委託劃扣、撤銷擔保人、貸後管理。
綜合科
1、負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
2、負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收支預算的編報;
3、負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會計憑證的編制、會計賬簿的登記,會計報表、會計分析等資料的編制和報送;
4、負責資金的調度、安全使用;
5、負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
6、負責分中心同承辦銀行的對賬工作,確保賬賬相符;
7、負責編報分中心管理經費收支預算,管理經費的會計核算,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和編制會計報表。
8、負責分中心會計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移交;
9、負責分中心職工工資的核算和發放工作;
10、負責分中心職工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及其他各種保險金的核算和繳納工作;
11、負責分中心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
12、負責組織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培訓;
13、負責對外報送財務、勞資等各種報表;
14、負責文秘對分中心的各種檔案、計畫、申請等要及時起草,及時報送;
15、負責分中心的文書、財務等檔案的管理;
16、負責分中心的工會、安全保衛、來信來訪、對外接待工作。
17、負責分中心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詳細記錄來源、價值、使用情況,並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檔案。
18、負責分中心的車輛管理,對每次派車要有使用事項、油料供應、出行路線等記錄,嚴禁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審批。
19、負責分中心的辦公費用管理,要做到購買有計畫,申領有記錄,杜絕浪費,勤儉節約。
20、負責分中心的日常考勤工作,嚴格執行分中心制定的考勤制度,不漏考,不錯考,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21、負責分中心的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22、負責召集各種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23、負責單位信息系統網路的設計、管理等工作;
24、負責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的維護、升級和實施工作;
25、負責對單位計算機操作員的上崗考核和管理工作;
26、負責單位人員計算機知識的培訓和計算機教育工作;
27、負責市、縣、銀行間的網路連線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