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
  • 外文名:Student Union of Information College,HuaibeiNormal University
  • 正式成立時間:2007年10月9日
  • 最高權力機構:學生代表大會
  • 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 精神:團結、熱情、責任、堅持、奉獻
簡介,組織機構,第一次大會,2020版章程,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部分活動概覽,

簡介

2004年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成立,隨即籌備建立學生會組織,2007年10月9日正式由淮北師範大學團委、信息學院黨總支領導、信息學院團總支指導並創建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以第四屆計)。第十七屆學生會期間,根據學聯學生會改革要求,2020年12月5日召開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通過了新修訂的章程,選舉產生第一屆學生委員會。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秉承“博學慎思,勵志敦行”的校訓,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為己任,堅持“團結,熱情,責任,堅持,奉獻”的精神和“一切為了學生,一切依靠學生,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的基本路線。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設主席團共五人,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實行輪值制度,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根據改革方案,目前新的工作部門為6個,分別為辦公室、宣傳部、權益部、文體部、社會實踐部、學術科技部,每個工作部門設負責人2至3人,工作人員不超過6人。除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成員,均不設定其他任何職務。學生會確需主辦的重大工作或活動,根據需要以項目化方式招募志願者,吸收同學參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學生會負責協辦學院各種活動及比賽,涉及文娛、益智、體育、技能等方面,如承辦新生迎新晚會、學前教育專業匯演、運動會等,是學院最重要的學生組織之一。

組織機構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
改革後學生會組織結構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
改革前學生會組織結構
學生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學生通過學代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治理和監督。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兩年召開1次。學生代表大會有應當選代表三分之二以_上參加方能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委員會
學生委員會作為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學生委員會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負責監督評議章程實施和學生會組織工作、召集學生代表大會、選舉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調整事項、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等重大事項。
主席團及工作部門
主席團及工作部門是學生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主席團須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應當向大會公告,並經校黨委批准,報省學聯備案。主席團實行輪值制度。學生會結合主責主業設立工作部門,在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基層組織
班級委員會(班委會)是學生會的最基層組織,由班級學生選舉產生,對全班學生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學生會的統一協調。

第一次大會

2020年12月5日在文南111報告廳召開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
大會預備會議聽取了《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資格審查報告》、大會主席團成員名單(草案)、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草案)和大會主要議程(草案)。
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張錚代表學院黨委對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向廣大青年學生致以親切的問候。大會聽取了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委員會工作報告、提案工作報告和關於學生委員會章程修改的說明,通過了學生會委員選舉辦法(草案)和學生會主席團選舉辦法(草案)並選舉了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和學生會主席團。大會通過了《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決議》和《關於修改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章程的決議》。大會圓滿完成了各項議程勝利閉幕。

2020版章程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修訂,2020年12月5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的全校學生民眾性組織,是聯繫學校和學生之間的紐帶和橋樑。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三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武裝頭腦,進一步增強同學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構築我校大學生強大的精神支柱,努力推進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建設,引領同學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習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帶領廣大同學高舉愛國主義旗幟,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引導同學在實踐中提高思想政治素養和思想道德素養,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培育“四有”青年,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三)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和諧與團結,協助學校建設優良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四)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協助和促進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發揮學生會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學校與廣大同學之間建立健全溝通協調常態機制,收集和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正確代表和維護同學的正當利益;
(五)規範學生幹部的選拔、培養和考核,充分發揮學生會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職能,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廣泛開展各種生動活潑、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促進同學的素質全面提高;
(六)緊密結合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主動適應廣大同學成長發展的新要求,堅持和完善學生代表大會制度,全面強化自身職能,服務同學成長發展,不斷增強在同學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斷提高學生會組織的先進性與運行效率,努力將學生會組織建設成為根植同學心中的共同家園和溫暖集體;
(七)加強同兄弟組織、院校和社會各界的聯繫和交往,達到學習借鑑、開闊視野的目的,同時樹立學院及學生會在校內外的良好影響。
(八)增進學校各民族同學的團結,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和偉大祖國的統一;
(九)堅持從嚴治會,規範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產生和配備,強化民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四條 本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並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承認本會章程,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的工作由監督、討論、諮詢和建議權;
(三)在本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可參與本會組織或聯合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崇尚科學、追求真理、傳承文明,樹立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各項任務;
(四)支持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維護本會榮譽、名譽和權益不受損害。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會的各級組織均民主選舉產生;
(二)本會的各級組織一律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第九條 學生會述職評議制度:
(一)學生會學生骨幹工作評議委員會由學生代表、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共同組成;
(二)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在任期內,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綜合評價。
第十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學生通過學代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治理和監督。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兩年召開1次。學生代表大會有應當選代表三分之二以_上參加方能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一條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並監督章程的實施;
(二)聽取、審議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會組織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學生會組織主席團;
(四)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
(五)徵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權益,及時反饋代表提案落實情況等;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生委員會作為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學生委員會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負責監督評議章程實施和學生會組織工作、召集學生代表大會、選舉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調整事項、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等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學生委員會每屆任期一年。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學生委員會在任期內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委會,討論和決定有關事項。
第十四條 學生會組織的主席團及工作部門是學生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主席團須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應當向大會公告,並經校黨委批准,報省學聯備案。主席團實行輪值制度。學生會結合主責主業設立工作部門,在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主席團的職權包括: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執行大會決議;
(二)召集委員會全體會議;
(三)聘任校團委幹部擔任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四)批准任免學生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

第四章

基層組織
第十五條 班級委員會 (班委會)是學生會的最基層組織,由班級學生選舉產生,對全班學生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學生會的統一協調。
第十六條 學生會每學期應至少一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形式,聽取基層組織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
第十七條 班級班委會應積極組織全班學生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

第五章

學生會工作人員
第十八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為主席團成員、工作部門成員。
第十九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應當是信念堅定、品行端正、樂於奉獻、學業優良的學生。
第二十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要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遴選,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並對結果進行公示,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以學生代表為主,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學校團委等共同參與。
第二十二條 對於達不到學業要求標準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幹事,應按照規定和程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訂權屬於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於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部分活動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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