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淮北市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6號)和《中共相山區委、相山區人民政府印發〈相山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相區發〔2015〕2號)精神,設立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淮北市相山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單位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研究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組織就業工程的實施,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落實相關政策辦法。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安置計畫,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相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單位領導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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