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財經審計法規,制定本區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對本級各部門,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川區審計局
- 地址: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
- 機關編制:13名
- 內設機構: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2)負責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3)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
(4)負責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5)負責對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6)負責對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產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負責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8)負責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9)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淄川區審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衛等工作;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管理監督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
(二)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擬訂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區國庫辦理區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鄉鎮(街道、開發區)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負責審計有關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人大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社會團體的預算執行、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區直機關、區屬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鄉鎮(街道、開發區)黨政主要領導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社會福利、救災救濟、社會捐贈、扶貧開發、優撫安置等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和調查;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駐區單位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科教文衛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科學技術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教育體育局、衛生局、廣播電視局等單位及其下屬的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機關編制 13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1名。區審計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審計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