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

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

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張店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關於張店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以下簡稱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局長:朱訓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
  • 外文名:Civil Affairs Bureau of Zhangdian District, Zibo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朱訓勇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區民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區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鎮(街道)、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共張店區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4、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5、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在一個鄉鎮區域內,村的分設、裁併、更名、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內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鄉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辦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
6、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7、負責擬訂全區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區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11、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12、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3、管理國家、省、市、區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14、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5、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服務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民政綜合性政策理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計畫財務科(掛組織人事科牌子)。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擬定全區民政事業資金分配意見。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區級社會組織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做好區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和促進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中共張店區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在一個鄉鎮區域內,村的分設、裁併、更名、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區內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區內鄉級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承辦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指導全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審定本區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
(四)社會事務科。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負責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全區殘疾人社會福利工作。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全區流浪乞討人員向市救助站的移交工作。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區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五)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掛養老服務科、社會救助科牌子)。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老年人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做好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全區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區級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並指導鎮(街道)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暫保留工勤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淄博市張店區民政局局長:朱訓勇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店區委辦公室、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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