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位於 淄博市張店區中聯通路202號10樓,郵政編碼是255030。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負責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事務的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理位置: 淄博市張店區中聯通路202號10樓
  • 郵政編碼:255030
  • 責任: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事務
單位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歷史沿革,地圖信息,

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負責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落實。
(三)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議,承辦少數民族扶貧事宜;參與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經濟的支援;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促進少數民族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四)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維護民族團結;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表彰活動。
(五)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七)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八)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及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十)負責處理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涉外事宜,指導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參與涉及民族宗教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參與宗教工作方面專項資金的管理。
(十二)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胡艷霞
職能分工: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會議組織、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督查督辦、後勤等工作;擬定我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開展民族與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宗教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綜合材料;負責機關組織、人事、工資管理工作及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民族科
負責人:季勝三
職能分工:
承辦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人口情況的調查研究、綜合統計與分析,研究擬定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承辦少數民族的扶貧和經濟支援事宜;組織有關民族工作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起草有關民族政策、法規、規章草案;參與制訂民族鄉鎮的發展規劃,指導民族鄉鎮、村的科技工作;參與制訂少數民族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規劃,承辦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藝術、體育等有關事項並就其特殊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民族關係,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全市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及國家優惠政策的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的群體性事件;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聯繫少數民族社會團體,承辦有關對外事務;聯繫少數民族幹部,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事宜;負責全市民族成份的確定、改正工作;承辦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
宗教科
負責人:周保國
職能分工:
依據法律、法規管理有關宗教團體、宗教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參與起草有關宗教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有關宗教方面的行政處罰事宜;指導全市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年檢;承辦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寺觀教堂、宗教塑像及標誌物的呈報和審查事項;指導全市性宗教團體宗教房產和宗教專項資金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聯繫宗教界人士,幫助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審批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製;審查、審批和管理宗教團體、宗教工作部門及宗教界人士的對外交往。
政策法規科
負責人:武振國
職能分工:
負責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工作,協調組織宗教法宣傳活動;負責組織黨政領導幹部、民族宗教幹部、宗教界人士“三支隊伍”的理論、政策、法規、知識培訓工作;負責民族宗教行政複議工作。

領導信息

閆佳敏
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王愛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民族科、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支部工作。
姓名: 張文堂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宗教科、政策法規科工作。

歷史沿革

1990年7月,設立淄博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同時掛淄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處牌子,為正縣級單位,隸屬市政府領導,不列政府序列。
1996年6月,設立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撤銷淄博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處,三定方案,仍為正縣級單位,列政府序列。
2001年5月,三定方案,轉變的職能:進一步強化巨觀管理職能,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的研究,促進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堅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促進宗教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轉變;將一些具體事務下放給區、縣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社會團體辦理。
2010年 月,三定方案,轉變的職能: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職責。加強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涉外事宜的管理職責。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加強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政策和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職責。
歷史連結:建國後,淄博黨組織和人民政府設立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機構。20世紀50年代由地委(特委)宣傳部負責。1956年,成立淄博市民族事務委員會。1957年,民族工作由市民政局負責。1972年,民族宗教工作由市革委會政治部負責。1976年12月,民族宗教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統戰部負責。1980年11月,淄博市人民政府成立民族宗教事務處。1984年5月,民族宗教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統戰部負責。

地圖信息

地址:張店區聯通路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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