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絲帶公益
- 外文名:Green Ribbons Development Center
- 會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園林大廈六層
- 性質: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
- 成立時間:2002年3月
- 註冊時間:2013年12月25日
中心介紹,組織結構,綠絲帶在行動,所獲榮譽,聯繫方式,對外交流紀律,管理辦法,
中心介紹
綠絲帶秉承“愛綠護綠·關愛生命”的人文理念,以“在人人心中種下公益常青樹”為願景,以自然教育與保護為平台,引導帶動公益市民用實際行動參與到環境最佳化與發展的公益事業中來,致力於 “綠色生活·美麗淄博”的共建共享。努力打造成為連線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志願者為綠色公益共同體,實現環境友好改善與可持續發展的一個責任平台。
組織結構
綠絲帶公益現已發展為擁有多名全職人員、50餘名骨幹志願者團隊和超過2000名註冊志願者的專業型公益組織。組建專家顧問團和理事會為組織進行戰略規劃、發展指導,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關注、鼓勵和支持。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山東省(市)共青團、淄博市委市政府、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以及各界媒體均給予了全面指導和積極推動,覆蓋影響超過10萬公益市民,成為當地具影響力和發展前景的公益品牌。
綠絲帶在行動
截止2014年3月,已先後有超過4萬名公益市民和志願者積極參與到綠絲帶行動中。其中,約3萬餘人次參與了“保護母親河、保護山川河流、生態修復、共青團綠林、青少年綠化基地、荒山助殘植綠、植綠文昌湖、植綠齊都”等公益植樹項目,種植養護各類樹木4萬餘株;舉辦“自然課堂”、“綠色講堂”、“快樂星期三”等公益講座百餘期,為7000餘人次提供了豐富多彩的公益培訓和學習機會;先後組織700餘人次參與了在我市舉辦的各類大型賽事活動志願服務累計3500小時;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和賑災義演,多次赴災區和福利機構慰問等20餘場次,累計募捐善款及物資價值100餘萬元;組織舉辦了“淄博市首屆公益交流年會”、“淄博市首屆環保小衛士創意設計大賽”、“淄博市首屆綠色公益競拍會”、“青少年文化之旅綠色夏令營”等大型公益項目與活動。2013年起開展了走在全國前列的志願者公益項目“尋找希望的田野暨淄博新區裸露地普查行動”,為“消除城市裸露地·根除毀綠行為”作出率先模範帶頭作用。2014年發起“我的綠家”社區綠色生活公益項目,引導及方便更多市民了解和參與綠色公益。
所獲榮譽
綠絲帶歷年來為淄博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全國綠化模範城”作出了重要的積極貢獻。先後榮獲: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第八屆全國優秀青年志願者”;共青團山東省委和教委“第十一屆全運會優秀志願者”榮立省級個人三等功、山東省“地震救援先進志願者”;淄博市首屆環保新聞人物提名;淄博市高新區女企業家商會“愛心大使”等稱號。2012年山東省電視台拍攝向十八大獻禮專題紀錄片《生態山東》,曾做專題採訪報導。2014年榮獲“中國青年創想計畫·青年創想家”稱號,入選阿拉善SEE環保公益基金第四季“創綠家計畫”,入選“2014中歐社會論壇·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案例庫,成為淄博首個獲得國際國內認可的公益組織。
聯繫方式
中心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園林大廈六層。
淄博市綠絲帶發展中心
對外交流紀律
一,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綠絲帶”的名稱用於私人事務,如特殊情況需進行協調,應聯繫中心主任說明情況,經審核批准後方可使用。
二,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以“綠絲帶”的名義接受媒體採訪。如果接受需事前聯繫中心宣傳部和中心主任,表明採訪以突擊訪談思路,對外相傳發布稿件和照片須經中心宣傳部或中心主任許可。
三,同時發表聲明,綠絲帶內組成人員,未經中心主任或理事會授權,任何個人都無權代表綠絲帶對外承諾各項事務,無權私自接受各項社會捐贈(包含貨幣形式與物資形式)。除綠絲帶派出情況下任何個人行為均只代表其個人,與綠絲帶無關。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個人承擔,以上各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連帶責任,但是保留向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的個人追索的法律權利。
四,綠絲帶所有事務均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歡迎社會人士報名稱為義務監督員,凡綠絲帶相關事務可隨時聯繫中心主任。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志願者(Volunteer,也稱志願人員、義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註冊志願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式,再在本進行備檔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
第二章 註冊
基本條件:
一, 年滿十八周水或十六至十八周歲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者;十四至十八周歲者,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 具備參加志願服務相應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三, 最受國家法律法規和註冊機構的相關規定。
註冊程式:
一, 申請人可以直接到綠絲帶志願者辦公室或各區縣園林局負責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綠絲帶發展中心志願者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進行培訓,培訓成績合格,申請人填寫《綠絲帶發展中心志願者註冊備檔表》;註冊機構向申請人頒發“綠絲帶發展中心志願者證”,“綠絲帶”胸章。註冊證上標註統一的註冊號(即註冊志願者的身份證號);同時註冊機構為註冊志願者編制註冊服務號碼。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權利:
一,參加志願服務活動。
二,接受相關的志願服務培訓。
三,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須條件和必要保障。
四,優先獲得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提供的服務。
五,對志願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所賦予的權利。
七,可申請取消註冊住院者身份。
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二,每名註冊志願者每年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不少10小時。
三,履行志願服務承諾,傳播志願服務理念。
四,自覺維護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形象。
五,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自覺抵制任何以志願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行為)。
七,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激勵和表揚
註冊機構依據已認定的註冊志願者服務時間,實行星級認證制度和獎章授予制度;結合註冊志願者服務業績,推薦其參加評選表彰活動。
星級認證制度:
一,志願者註冊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30小時的,本年度服務時間不少於10小時,認定為“一星志願者”;
二,志願者註冊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60小時的,本年度服務時間不少於20小時,認定為“二星志願者”;
三,志願者註冊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小時的,本年度服務時間不少於40小時,認定為“三星志願者”;
四,志願者註冊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200小時的,本年度服務時間不少於60小時,認定為“四星志願者”;
五,志願者註冊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300小時的,本年度服務時間不少於80小時,認定為“五星志願者”;
六,註冊機構對星級志願者認定後,在其註冊證及相關標識上進行標註。
第五章 附則
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綠絲帶發展中心秘書處。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