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司法局

淄博市張店區司法局

淄博市張店區司法局,是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張店區司法局
  • 所屬部門: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淄博市張店區
  • 現任領導:張成(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
(三)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四)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證事務。
(六)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七)指導全區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八)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應急、值班、信訪接待等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統計、信息化和政務公開等有關工作。牽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法治扶貧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二)政工科。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和評先樹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老年支部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工作。牽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考核工作。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全局的財務工作,編制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編制機關財務計畫和會計報表。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職工養老金”工作。負責各項費用的開支、收繳工作。負責政法裝備採購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相關事宜。
(四)備案審查和政府法律專務科。負責全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治督察工作。組織實施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創建活動。負責牽頭全區法治建設考核評估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工作,承辦對鎮、街道辦和區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工作。負責區政府除行政訴訟以外的其他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提交區政府常務會研究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書面審查申請。
(五) 行政複議應訴科(對外使用區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名稱)。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資格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負責區級和本機關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監督區政府行政複議決定、行政賠償決定、行政複議意見書和建議書的履行。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機關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司法局訴訟案件辦理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裁決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
(六)行政執法監督科(對外使用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名稱)。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並推動落實。負責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相關人員培訓、資格審定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全區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七)基層工作科。負責指導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區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民監督員選任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律師管理科。指導、監督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監督管理國(境)外律師事務所駐張店辦事機構。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促進律師行業健康發展。 對接市律師行業黨委,負責律師支部日常工作。
(九)社區矯正工作科(對外使用張店區社區矯正管理辦公室名稱)。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對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法治調研科(掛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科牌子)。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及年度工作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制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工作規劃、重大政策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信息工作。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

現任領導

淄博市張店區司法局局長: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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