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近年來,淄博市地方稅務局在
國家稅務總局組織的全國
稅收管理員抽考中,取得了全國地稅系統第一名的好成績。市局先後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
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所轄 9個區縣局全部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市局連續十二年在全省地稅系統目標管理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單位,連年在全市行風評議中名列前茅。
歷史沿革
1994年9月,淄博市稅務局隨
稅制改革機構分設為
淄博市國家稅務局與淄博市地方稅務局。9月10日,中共淄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立。局機關下設辦公室、政工科、流轉稅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
地方稅管理科、計畫會計科、徵收管理科、裝具票證管理科;9月28日,淄博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成立,
副縣級建制;10月21日,淄博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成立,副縣級全額事業單位。
1996年12月,機構改革,經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地方稅務局機關設立八個
職能科室:辦公室、
稅收管理一科、稅收管理二科、稅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裝備票證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1997年2月,淄博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徵收分局成立。
1998年5月,適應全市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地方稅務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實行分級管理,保留淄博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新設
齊魯石化、博山、
淄川、
周村分局,負責所在區的市屬及部分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的地方稅收。7月,淄博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改名為稽查局。9月,
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省地方稅務機關實行"上級地稅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管理、以上級地稅部門
垂直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
稅收管理一科、稅收管理二科、稅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裝備票證科、人事教育科8個
職能科室;下轄直屬徵收分局、涉外徵收分局、
齊魯石化分局、博山分局、
淄川分局、
周村分局、稽查局、集體企業財務管理處、培訓中心、魯中會計師事務所10個直屬單位和
張店區局、淄川區局、
博山區局、
臨淄區局、周村區局、開發區分局、
桓台縣局、
沂源縣局、高青縣局9個區縣局。
2001年,淄博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內設辦公室、
稅收管理一科、稅收管理二科、稅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票證裝備科、人事教育科8個職能科室;下轄直屬徵收分局、齊魯石化分局、稽查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涉外分局、集體企業財務管理處、培訓中心9個直屬單位和張店區局、
淄川區局、博山區局、臨淄區局、
周村區局、開發區分局、
桓台縣局、
沂源縣局、高青縣局9個區縣局。
2002年9月,按照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機構改革的要求,重新進行了機構設定。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財務裝備科、組織人事科、政治工作科(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監察室9個科室。市局直轄直屬徵收分局、
齊魯石化分局和涉外分局6個徵收分局及1個稽查局;下轄
張店、臨淄、淄川、
博山、周村、高新區6個區分局和桓台、沂源、高青3個縣局。
2004年7月,按照
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的檔案精神,市局設立信息中心(掛地稅納稅服務中心牌子)作為事業單位。
組織框架
市局科室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稅收管理一科、稅收管理二科、國際
稅務管理科、徵收管理科、
稅源和
數據管理中心、計畫統計科、財務裝備科、組織人事科、基層工作科、機關黨委、監察室、巡視辦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納稅服務中心
淄博市地方稅務局博山分局
淄博市地方稅務局臨淄分局
高青縣地方稅務局
現任領導
宓東生(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主要負責同志)
張在峰(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趙德森(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司平(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長亮(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永祥(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聞其和(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牛震(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婁建(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杜鎮(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杜元童(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劉後奮(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動態
桓台縣地稅局在稅收專項檢查中推行陽光稽查,著力構築執法權力監控的三道“防線”。
一是廉政防“疫”。該局在國家稅收政策和稽查業務的同時,《
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突出抓廉政教育,增強廉政意識、憂患意識、和諧意識,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二是過程防“微”。該局從小事抓起,從細微處著手,嚴格落實《稽查局工作制度》和《廉政建設意見反饋卡制度》,對每個執法細節進行全過程監控,嚴格執行
稅收法律法規,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式實施檢查,有效防範執法風險。
三是監察防“空”。該局充分發揮監察效能,實行案件抽複查制度、違規違紀追究制度,建立起前有“過程掃描”,後有“監察哨所”的廉政防範體系,確保把每一個案件辦得公開公正、辦成鐵案。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