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區監察委員會

淄博市博山區監察委員會

淄博市博山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淄博市博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淄博市博山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
1月9日,在博山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成文當選為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在全體代表的見證下,現場向憲法宣誓。
同日下午,根據成文提名,博山區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任命了2名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和4名監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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