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

2008年12月7日第1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8.12.13
  • 實施時間:2008.12.13
(2008年12月7日第1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已經2008年12月7日第1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為促進我市淄川、博山和周村三個老工業區的發展,市政府決定將原由市級相關部門行使的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調整下放給淄川、博山、周村三個區,調整目錄見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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