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等3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11.11.11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等3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1.11
- 實施時間:2011.11.11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等3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於2011年11月2日經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做好有關征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1]38號)要求,市政府對我市有關征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專項清理。經過清理,決定對《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等3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作如下修改:
一、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促進老工業區加快發展的決定
文號:市政府令第67號
發布日期:2008年12月13日
修改內容:刪除附屬檔案《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調整目錄》中的“房屋拆遷許可”。
二、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與臨淄區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的決定
文號:市政府令第72號
發布日期:2009年12月23日
修改內容:刪除附屬檔案《市與臨淄區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調整目錄》中的“房屋拆遷許可”。
三、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繼續實施和調整的市級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文號:市政府令第76號
發布日期:2011年1月12日
修改內容:刪除附屬檔案1《繼續實施的市級行政許可項目》中的“城市房屋拆遷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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