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涼山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4〕29號)和《中共涼山州委、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州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涼委發〔2014〕22號),設立涼山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簡稱州工商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王正同志為涼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簡稱:州工商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轉的職責。
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州食藥監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職責。
2.加強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職責。
3.加強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管理職責。
4.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州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按職責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查處市場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市場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全州流通領域商品(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部門監管的除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職責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全州消費者諮詢、投訴以及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全州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六)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七)負責依法對全州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契約監督管理工作和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九)指導全州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州商標戰略推進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負責全州登記註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開展全州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直屬單位和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及相關協會、學會工作。
(十四)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涼山彝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電、檔案、安全、綜治、保密、信訪、機要管理、公務接待、督查督辦和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及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績效管理、應急管理、政務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效能建設、輿情監控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物資採購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擬訂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和審查決算方案;負責經費支出報銷和會計核算管理工作;負責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物資裝備、票據管理、公務卡報銷等工作;負責系統專項資金的分配、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掛靠協會的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的執行。
(四)法制科。
組織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辦理案件的立案、核審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承擔依法治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制定和實施;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工作,協助完成幹部法制教育培訓工作。
(五)市場監督管理科(競爭執法科、契約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州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監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場,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依法查處各類市場違法行為;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開展格式契約備案、示範契約文本推廣工作,對契約格式條款進行清理檢查,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指導、組織開展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組織開展“重契約、守信用”企業公示活動,指導“重守”企業協會工作。擬訂全州反不正當競爭、整治商業賄賂、打擊走私販私、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治理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專項執法檢查;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依法開展打擊傳銷和創建“無傳銷城市”活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直銷企業違法直銷行為;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對查辦的重大案件進行督辦。
(六)企業註冊登記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管理科)。
擬訂全州企業登記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內資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統計等工作,上報需要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核准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及變更申請;指導全州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擬訂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及在涼山州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等外資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負責授權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查處違反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法規案件;指導、協調全州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州非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指導其登記註冊與管理工作;指導、組織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州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開展商標管理工作和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一般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的行政調解工作;負責組織知名商標的認定;依法開展廣告經營許可登記、戶外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擬訂全州流通領域商品(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部門監管的除外)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權益和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開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指導、開展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提供消費維權政策諮詢。
(十)網路交易與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網路系統建設和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工商系統網路、業務系統、辦公系統等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機關電腦及相關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指導、組織開展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工作;負責開展對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市場、其它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檢查及經營行為的監督工作;承擔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開展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的網路監測、巡查工作;承擔組織指導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擬訂信用信息體系建設和管理條例、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四川信用網”、全州信用管理體系和信息平台資料庫的建設和監督管理;承擔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工作;負責信用宣傳培訓,指導信用自律管理;監督檢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實施,構建以企業法人庫為基礎的“國家經濟戶籍庫”,推進政府部門間監管信息的外聯套用,發揮信用約束機制的作用。
(十一)經濟檢查支隊。
負責州工商局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及其交易行為,對各類經濟違法違章行為予以查處;承擔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相關部門移交的大要案件、跨區域案件和典型案件查處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二)直屬分局。
依法開展企業註冊登記、股權出質登記等行政許可工作;依法開展企業年度報告工作;依法核准冠涼山州名企業的名稱;負責州屬各類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的頒發及監督管理;指導州屬企業開展商標品牌建設,引導企業規範經營行為。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州工商局機關行政編制6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專職機關黨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8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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